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规定,温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8年11月13日至2019年2月24日对温县招贤乡人民政府(以下简称乡政府)2016年至2017年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招贤乡人民政府对其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
招贤乡现有16个行政村,耕地面积25000亩,总人口2万人。全乡财政供养人数44人。乡直属单位有乡党政机关、计生服务中心、中心学校、民政所等。
审计结果表明,招贤乡政府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单位财政财务收支情况,会计处理基本符合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财政收支基本符合国家财经法规。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经审计发现存在专项资金未设专户管理、虚列支出、不合规票据入账、固定资产未入账、记账不规范等问题。
三、审计处理和整改情况
对上述问题,温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提出了处理意见。
对审计指出的问题,专项资金未设专户管理、虚列支出、不合规票据入账、固定资产未入账、记账不规范等问题,招贤乡政府已整改完毕,具体整改情况由其自行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