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2018年12月05日至2019年1月18日,对温县公路管理局(以下简称县公路局)2016年至2017年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同时对下属焦作市古温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和温县耀烽工程有限公司进行了延伸。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温县公路管理局基本情况
温县公路管理局属于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为温县交通管理局,主要负责全县主要干线公路的养护和大中修工程。2016年财政补助收入461.11万元,事业收入619.62万元,其他收入0.81万元;财政补助支出400.53万元,非财政补助支出616.64万元。2017年财政补助收入718.07万元,事业收入1588.58万元;财政补助支出718.07万元,非财政补助支出1611.33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县公路局及下属单位所提供的会计资料及其他证明材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财政财务收支及相关的经济活动基本遵守有关财经法规和相关规定。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县公路局机关存在的问题
1.三公经费管理不规范。
2.违规提取和使用职工福利基金。
3.应缴未缴工会经费。
4.挤占、挪用财政专项资金。
5.资金支付管理不合规。
6.财政资金闲置。
7.发放误餐补助管理不规范。
8.不合规票据入账。
9.应收款项清理不及时。
(二)延伸下属企业中发现的问题
1.涉嫌违规投标承揽政府工程。
2.涉嫌违规转包工程。
3.违规管理使用公司资金。
4.会计核算不规范。
5.不合规票据入账。
审计结果表明,县公路局及下属单位提供的会计资料及其他证明材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财政财务收支及相关的经济活动基本遵守有关财经法规和相关规定。
三、审计处理和整改情况
针对以上问题,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并提出审计建议。
对审计指出的问题,县公路局积极整改,加强了专项资金管理,规范了会计处理。具体整改情况由其自行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