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2017年9月11日至2017年9月29日温县审计局对温县黄河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黄河办)2016年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黄河办基本情况
黄河办成立于2016年3月,行政编制为30名,实有9人。辖原岳村乡、原温泉镇、原南张羌镇13个行政村,辖区面积75.3平方公里(其中滩地面积43平方公里),办事处驻地设在张王庄东村,与温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合署办公,内部设置党政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农业服务中心、村镇建设发展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财政管理体制为乡镇级,独立核算本级财政收支业务。黄河办2016年收入1574230.59元,支出1492554.86元,当年结余81675.73元。
审计结果表明,黄河办所提供的会计资料及其他证明材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财政财务收支及相关的经济活动基本遵守有关财经法规和相关规定。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 未按规定用途使用专项业务费352637.72元。
2. 违规报销公务接待费24600元。
3. 不合规票据入账32850元。
4. 超标准拨付征地补偿资金566818元。
5. 应缴未缴财政项目资金821662元。
6.挪用征地补偿项目资金531107元。
7. 挪用征地补偿项目资金336787.62元。
8. 土地补偿程序不规范。
9. 村委征收手续不合规
审计结果表明,黄河办所提供的会计资料及其他证明材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财政财务收支及相关的经济活动基本遵守有关财经法规和相关规定。
三、审计处理和整改情况
针对以上问题,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并提出审计建议。
对审计指出的问题,黄河办积极整改,加强对财政收入和支出的管理,上缴了相关违规款项。具体整改情况由其自行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