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人常〔2021〕9号
温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任命刘洋等同志职务的通知
(2021年6月22日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33次会议通过)
县人民法院:
根据温县人民法院有关提请,经温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3次会议于2021年6月22日表决通过:
任命:
刘 洋同志为温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翟文楼同志为温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2021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