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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县民政局关于做好全县社会组织 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温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wenxian.gov.cn 发布日期:2021-08-12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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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民社批字〔2021〕18号

全县各社会组织: 

近期,我省部分地区出现了新冠肺炎本土疫情,疫情呈现出传播速度快、传播能力强的特点。为严防疫情扩散,现就做好全县社会组织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1.全县各社会组织所有在温人员非必要不离开温县;

2.在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前,全县各社会组织暂停各类大型现场会议、大型志愿服务活动、聚餐活动及其他群体性活动;

3.全县各社会组织会员如有涉疫地区行程史或发现涉疫人员要主动向所在单位和村(社区)报告;

4.全县各社会组织符合条件且未接种疫苗的会员,要尽早积极、主动接种疫苗,共同构建群体免疫屏障;

5.健康码为“红、黄码”的会员,要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单位和村(社区)报告,且不得参与疫情防控志愿活动;

6.不发布、不传播非官方发布或未经官方证实的疫情消息,对错误言行敢于批评、坚决抵制;

7.主动配合防疫人员开展亮河南健康码、扫通信行程卡(扫码)、测温、佩戴口罩等出行管理措施;配合做好信息登记、核酸检测等管控措施;

8.社会组织参与疫情防控,需服从温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调度。

温县民政局

2021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