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药品监管。以防疫用药为重点,对全县120家药店进行了督导检查,督促药店严格执行下架并暂停销售退热、止咳类药品等规定;同时,制定了《药店疫情防控期间发热人员登记表》、《药店疫情防控期间消毒记录》等文件,加强对药店的监管力度,努力夯实疫情防控药品防线。
二是加强食品监管。加强食品进货和生产监管,共检查食品生产企业147家、食品小作坊34家、超市食品店1287家,未发现从郑州等地购进水淹食品和食品生产原料情况;加强冷链食品监管,共检查食品生产企业63家,食品小作坊24家,全县使用进口冷链食品企业1家,销售店442家,餐饮店389家,从事冷库经营单位54家(次),未发现问题冷链食品。
三是加强物价监管。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和哄抬物价行为,共检查药店、粮油店、便利店和商场超市等230余家,召开4家大型商场价格提醒告诫会1次,张贴价格提醒告诫函1000余份,发放价格政策宣传单2000余份,签订承诺书230余份,纠正不规范标价行为4起,对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的3家单位进行了处罚。目前,全县居民生活必需品和防疫用品货源充足,价格总体平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