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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县人民政府关于收回2021-21、22、23号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进行公开出让的批复
温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wenxian.gov.cn 发布日期:2021-06-15 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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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政土〔2021〕25号

  

温县人民政府

关于收回2021-21、22、23号三宗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并进行公开出让的批复

 

县自然资源局: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收回2021-21、22、23号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进行公开出让的请示》(温自然资〔2021〕50号)已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有关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同意收回2021-21、22、23号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纳入县土地储备库进行统一管理,由你局负责组织公开出让,出让后由你局填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一、2021-21号宗地位于人民大街西侧,东至人民大街,西至居民区,南至工茂街,北至温泉中路,面积为9445.6平方米(折合14.1685亩)。

二、2021-22号宗地位于人民大街东侧,东至工茂街居民区,西至人民大街,南至工茂街,北至温泉中路,面积为11075.7平方米(折合16.6135亩)。

三、2021-23号宗地位于人民大街东侧,东至工茂街居民区,西至人民大街,南至福茂安置小区,北至规划四路,面积为4707.8平方米(折合7.0617亩)。

此复

 

 

 

  温县人民政府

2021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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