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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温县自然资源局预算公开
温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wenxian.gov.cn 发布日期:2021-04-28 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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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温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温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表

十、机关运行经费

十一、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

十二、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温县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机构设置情况

温县自然资源局机关内设办公室、耕地保护股、开发利用与权益股、调查测绘股、督察执法与政策法规股、国土规划与建设工程股、林业管理股、生态修复股8个职能股室。

(二)部门职责

1、履行全县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拟订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规范性文件,监督检查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2、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上级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统计标准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评价。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3、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上级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负责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和维护。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负责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4、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国家、

省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负责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组织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拟订土地储备政策并组织实施,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5、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贯彻国家、省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落实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6、负责建立全县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并按照职责监督实施;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态、生产、生活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7、负责城乡规划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总体城市设计并监督实施。负责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各类专项规划及城市设计的相关要求,提出供应土地的规划条件。负责建设项目选址及用地规划许可。

8、负责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负责各类建设工程的规划许可和设计方案的审查,并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负责建设工程规划核实。

9、负责乡村建设规划许可。指导全县乡村规划管理工作;指导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乡镇规划、村庄规划。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美丽乡村等规划工作。

10、负责统筹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负责林业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负责林业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拟订林业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承担温县绿化委员会日常工作。组织开展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负责森林、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和相关地方标准,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指导基层林业工作站的建设和管理。

11、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荒漠化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建设规划,拟订相关地方标准,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订及调整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地方标准。根据授权,负责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组织申报国家、省级自然保护地,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县级以上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审核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和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12、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实上级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13、负责管理全县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县财政出资的地质勘查项目。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4、承担全县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落实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管理县财政出资的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项目。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管理地质灾害相关资质。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15、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应急管理部门,以县级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依法履行林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指导全县国有林场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林业系统安全生产统计分析,依法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

16、负责推进林业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执行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退耕还林工作。执行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相关林业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指导苗圃基本建设和发展,承担经济林、花卉管理工作。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质量。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17、监督管理林业国家和省级拨付我县的资金、县级资金及国有资产,提出林业预算内投资、本级及以上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核并申报国家、省、市和县级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生态补偿工作。

18、负责全县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及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会同有关部门规范和监管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的建设及运行维护。

19、推动全县自然资源领城科技发展。制定并实施科技创新发展、人才培养规划和计划。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租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开展全县自然资源领域对外合作。

20、根据县委、县政府授权或国家、省、市自然资源督察机构安排,对各乡镇(街道)落实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违法案件。

21、负责全县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矿产资源保护与监督工作。拟订全县矿产资源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监督指导地质资料管理。

2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温县自然资源局单位构成

我单位有二级机构18个,本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我单位2021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的二级机构有:

综合整治中心、土地储备中心、规划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温县国有实验林场、国有温县苗圃、温县林业发展服务中心、黄河办事处国土资源管理所、温泉街道办事处国土资源所、岳村街道办事处国土资源管理所、祥云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招贤乡国土资源管理所、北冷乡国土资源管理所、番田镇国土资源管理所、黄庄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武德镇国土资源管理所、赵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张羌街道办事处国土资源管理所。

第二部分

温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温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收入总计24780.5万元,支出总计24780.5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3330.83万元,增长1609%。主要原因:增加招聘人员和政府基金项目等支出。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温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收入合计2478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57.5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322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温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支出合计2478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95.24万元,占4.8%;项目支出23585.26万元,占95.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温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1557.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23223万元。与 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107.83万元,增长7.4%,主要原因:增加招聘人员等支出;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增加2322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增加了政府基金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温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557.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8.15万元,占8.2%;卫生健康支出54.1万元,占3.5%;农林水支出61万元,占3.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314.25万元,占84.4%。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温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95.2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67.1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医疗保险缴费、退休费人员健康休养费;公用经费28.13万元,主要包括:物业管理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温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3223万元 ,用于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13223万元, 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安排的支出10000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温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4万元, 比 2020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预算数比2020年减少0万元,下降0%。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车辆购置费0万元,比2020年减少0万元,较上年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0年减少0万元,较上年下降0%。

(三)公务接待费2.4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工作中的接待支出,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温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18.36万元,主要保障机关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水电费、物业费、维修费、差旅费等支出,比2020年减少0.6万元,下降3.2%,主要原因:压缩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20年,我单位对7个项目纳入预算绩效全过程管理,涉及资金346.72万元。 2021年,我单位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支出总额为24726.1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181.6万元,公用经费支出28.13万元,项目支出总额23585.26万元。支出项目共10个,其中,设置绩效目标项目6个,支出总额23516.46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期末,温县自然资源局固定资产总额780.77万元,其中,土地203.96万元,房屋建筑物7.29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46.4万元,通用设备502.89万元,专用设备20.23万元。车辆共有1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车11辆,其他车辆7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部门收到上级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共有0项。

(六)关于预算部门构成说明

2021年我单位按照县财政预算公开要求,将所属二级机构全部纳入预算公开范围。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水电费、日常维修、物业费、维修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支出。

八、不动产登记:是指经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由国家专职部门将有关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薄的事实。

附件:温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表

2021年4月6日


温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