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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温县司法局部门预算公开
温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wenxian.gov.cn 发布日期:2021-04-28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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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温县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温县司法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表

十、机关运行经费

十一、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

十二、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温县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机构设置情况

温县司法局10个内设机构:依法治县督查室、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室、法制审核股、普法宣传股、公证律师管理股、法律援助工作股、基层工作指导股、社区矫正管理股、政治处。11个派出机构:温泉司法所、黄河司法所、岳村司法所、祥云镇司法所、招贤司法所、番田司法所、黄庄司法所、北冷司法所、武德镇司法所、赵堡司法所、南张羌司法所。

(二)部门职责

1.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和指导性意见,制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拟订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乡镇、全县各行业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3.监督指导全县律师工作和公证工作。

4.指导管理、组织实施社区矫正工作。

5.指导管理全县的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6.监督管理本县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7.监督、指导、管理全县法律援助工作。

8.指导、管理全县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和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及干部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的组织、人事工作。

9.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10.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温县司法局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有二级机构 2 个,本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我单位2021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的二级机构有:1.温县法律援助中心、2.温县公证处。

第二部分

温县司法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温县司法局2021年收入总计970.21万元,支出总计970.21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63万元,增长20.19%。主要原因:公用经费标准提高,社区矫正经费等项目经费增加。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温县司法局2021年收入合计970.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70.2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温县司法局2021年支出合计970.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8.51万元,占69.93%;项目支出291.70万元,占30.0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温县司法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970.2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163万元,增长16.8%,主要原因:公用经费标准提高,社区矫正经费等项目经费增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无变化。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温县司法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970.2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900.03万元,占92.7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91万元,占5.14%;卫生健康支出20.27万元,占2.09%。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温县司法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78.5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79.5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98.9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温县司法局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8.04万元, 比 2020年预算数增加34万元,增长842%。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预算数比2020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无变化。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7.5万元。其中公务车辆购置费34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公务用车,比2020年增加34万元,无增长比,主要原因:增加星级司法所、社区矫正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等支出,比2020年减少0万元,较上年下降0%,主要原因:无变化。

(三)公务接待费0.54万元,主要用于上级领导督导视察、调研等活动接待支出,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无变化。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温县司法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64万元,主要保障机关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水电费、物业费、维修费、差旅费等支出,比2020年增加14.4万元,增长29.03%,主要原因: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57.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7.4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20年,我部门对5个项目纳入预算绩效全过程管理,涉及资金231.9万元。 2021年,我部门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支出总额为970.2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579.59万元,公用经费支出98.92万元,项目支出总额291.7万元。支出项目共9个,其中,设置绩效目标项目8个,支出总额276.7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期末,温县司法局固定资产总额310.49万元,其中,车辆23.17万元,通用设备234.3万元,专用设备3.79万元,家具、用具49.23万元。车辆共有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车2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部门收到上级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共有0项。

(六)关于预算部门构成说明

2021年我单位按照县财政预算公开要求,将所属二级机构全部纳入预算公开范围。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水电费、日常维修、物业费、维修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支出。

八、社区矫正:是指针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这四类犯罪行为较轻的对象所实施的非监禁性矫正刑罚。

附件:温县司法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表

2021年4月6日


温县司法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