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温县城市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温县城市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表
十、机关运行经费
十一、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
十二、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温县城市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机构设置情况
办公室(党的建设工作办公室。
法规股(行政事项服务股)。
市容环卫股。
公用事业股。
(二)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和城市综合执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监督执行城市管理和城市综合执法标准、规程、规范和办法。
(2)负责编制全县城市管理和城市综合执法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指导、协调、监督、考核城市市政公用设施运行、市容环境卫生、城市园林绿化以及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需要纳入统一管理的公共空间秩序管理方面的部分工作;负责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市政公用设施管理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4)负责城市道路、桥梁(涵)、河道等市政设施的运行管理和与职责相关的应急抢险工作;负责对城市市政设施养护作业单位进行督查考核;负责城市道路照明和景观照明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市政设施有关规费的征缴;负责城区燃气、热力地下管线的监管工作。
(5)负责城市公用事业的行业管理。负责城市燃气、热力、纯加气站等公用行业的监督管理。
(6)负责城市市容秩序管理工作。负责城区市容秩序整治的指导、协调、督导、考核。负责城区占道经营(含早夜市摊点)等经营秩序的指导、监督和考核。负责对城区应季瓜果临时销售摊点和临时摊贩经营疏导区的设置规划、指导、监督。负责城区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审批、管理。
(7)负责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拟订城市环境卫生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作业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对环境卫生管理与作业实施指导、检查、考核。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餐厨垃圾等固化废弃物处置的行业监督管理,指导做好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及处置管理工作;负责城区范围内产生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交通运输工具)、社会团体、个体经营者、城市居民和城市暂住人口的生活、建筑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
(8)负责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工作。拟订城市园林绿化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管辖城市道路、公园、游园、绿地的园林绿化管理和养护,负责城区范围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园林绿化工作的监督指导。
(9)负责利用现代数字信息技术,推进城市管理数字化、精细化、智慧化建设及运行管理工作,监督、考核城区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
(10)负责全县城市管理和城市综合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开展城市管理执法行为监督,指导全县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
(11)负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行使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强制权,包括:
1.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强制权。
2.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强制权。
3.行使市政公用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强制权。
4.行使水务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强制权。
5.行使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强制权。
6.行使侵占城市道路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强制权。
7.行使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强制权。
(12)承办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许可、审批、审核、核准等事项。
(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温县城市管理局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有二级机构1个,本预算为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二级机构在内的汇总预算,二级机构构成:温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
第二部分
温县城市管理局
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温县城市管理局2021年收入总计7626.93万元,支出总计7626.93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593万元,增长26.4%。主要原因:机构改革人员增加,新增城区亮化工程。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温县城市管理局2021年收入合计7626.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11.93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01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温县城市管理局2021年支出合计7626.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87.53万元,占15.57%;项目支出6439.4万元,占84.4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温县城市管理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1611.9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6015万元。与 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减少229.5万元,下降12.46%,主要原因:城乡环卫一体化资金减少;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增加1822.5万元,增长43.47%,主要原因:城乡环卫一体化资金增加,新增城区亮化工程项目。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温县城市管理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611.9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77万元,占6.19%;卫生健康支出46.43万元,占2.88%;城乡社区支出1465.73万元,占90.93%。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温县城市管理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87.5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70.9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公用经费16.5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温县城市管理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015万元,用于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和城区亮化工程项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温县城市管理局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 比 2020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预算数比2020年减少0万元,下降0%。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车辆购置费0万元,比2020年减少0万元,较上年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万元,比2020年减少0万元,较上年下降0%。
(三)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温县城市管理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15万元,主要保障机关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水电费、维修费、差旅费等支出,比2020年增加3.12万元,增长26.26%,主要原因: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20年,我部门对6个项目纳入预算绩效全过程管理,涉及资金5246.14万元。 2021年,我部门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支出总额为7626.9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170.97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6.56万元,项目支出总额6439.4万元。支出项目共10个,其中,设置绩效目标项目5个,支出总额6383.4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期末,温县城市管理局固定资产总额238.17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95万元,车辆29.52万元,办公设备78.99万元,专用设备34.66万元。车辆共有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执法执勤车4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部门收到上级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共有0项。
(六)关于预算部门构成说明
2021年我单位按照县财政预算公开要求,将所属二级机构全部纳入预算公开范围。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水电费、日常维修、物业费、维修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支出。
八、城市环境卫生支出:是指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用于道路清扫、公共设施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附件:温县城市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表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