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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中国共产党温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预算公开
温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wenxian.gov.cn 发布日期:2021-04-28 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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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温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中国共产党温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表

十、机关运行经费

十一、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

十二、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温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机构设置情况

中国共产党温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设内设机构17个,具体为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五执纪监督室、第一至第四审查调查室、案件审理室、电教信息网络管理室和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二)部门职责

1.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委、省纪委监委、市委、市纪委监委及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它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部门、县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乡镇(街道)党(工)委、纪(工)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委、省纪委监委、市委、市纪委监委及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5.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案促改工作。

6.负责综合分析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纪检监察有关制度,参与起草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

7.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委、省纪委监委、市委、市纪委监委及县委关于加强反腐败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决策部署,组织协调全县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承担上级纪委监委交办的反腐败国际交流与合作事务。

8.负责建立健全县管干部廉政档案,做好县管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

9.配合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巡察工作;协同做好巡视巡察整改情况督查督办工作。

10.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乡镇(街道)纪(工)委、县直单位、县管学校和县管企业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11.完成县委和上级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中国共产党温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有二级机构0个,本预算为本级预算。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温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温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收入总计1415.49万元,支出总计1415.49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83.21万元,下降5.55%。主要原因:根据省财政厅要求压缩一般性支出,支出相应减少。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温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收入合计1415.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15.4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温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支出合计1415.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26.67万元,占79.6%;项目支出288.82万元,占20.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温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1415.4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减少83.21万元,下降5.55%,主要原因:根据省财政厅要求压缩一般性支出,支出相应减少;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无变化。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温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415.4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72.92万元,占89.9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7.81万元,占6.91%;卫生健康支出44.76万元,占3.16%。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温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26.6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90.5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236.0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温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0万元,比 2020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预算数比2020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无变化。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8.2万元。其中公务车辆购置费0万元,比2020年减少0万元,较上年下降0%,主要原因: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正常工作的运转、纪检监察业务工作、巡察业务工作的开展所需的车辆运行费等,比2020年减少0万元,较上年下降0%,主要原因:无变化。

(三)公务接待费1.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或外市的调研、考察、交流等,比2020年减少0万元,较上年下降0%,主要原因:无变化。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温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188.5万元,主要保障机关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比2020年增加12.4万元,上升7.04%,主要原因是业务量增加,所需经费相应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2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8.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20年,我部门对5个项目纳入预算绩效全过程管理,涉及资金380.32万元。2021年,我部门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支出总额为1415.4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890.59万元,公用经费支出236.08万元,项目支出总额288.82万元。支出项目共10个,其中,设置绩效目标项目10个,支出总额288.82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期末,中国共产党温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固定资产总额1632.04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782.52万元,车辆172.36万元,办公设备565.08万元,专用设备18.72万元、图书、档案1.76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74.2万元。无形资产17.4万元。车辆共有14辆,其中:其他车辆12辆,执法执勤车2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部门收到上级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共有0项。

(六)关于预算部门构成说明

2021年我单位按照县财政预算公开要求,将所属预算单位全部纳入预算公开范围。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水电费、日常维修、物业费、维修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支出。

八、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经费:是指为保障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及廉洁文化建设工作需要的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培训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

九、监察体制改革工作经费:是指为保障监察体制改革工作需要的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培训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附件:中国共产党温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预算表

2021年4月6日


中国共产党温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预算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