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明确焦作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
改革专项工作组工作职责的通知
各成员单位:
为全面推动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4月初,我市成立了七个专项工作组,强力协调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根据7月8日印发的《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焦政办2019〔46〕号),结合我市工改工作实际,现就各专项工作组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综合协调组
组长:王胜利
工作人员:从市住建局、大数据局、发改委、自然资源规划局、人防办熟悉业务的科级干部中抽调,进行集中办公。
工作职责:负责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总体部署和体系建设;统筹制定焦作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细化分解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任务;明确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和工作职责,制定时间表,负责建设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全过程审批流程图;组织协调和督促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推进改革工作。
二、数据平台及审批系统组
组长:郭丽敏
成员单位:大数据局牵头,电子政务中心、发改委、自然资源规划局、住建局、工信局等单位配合。
工作职责:1.负责组织工程建设项目数据平台及审批系统建设,将工程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涉及的审批事项、中介事项和公用服务事项全部整合纳入,实现工程建设项目统一受理、并联审批、实时流转、跟踪督办、信息共享;2.负责审批平台与政务系统等相关平台的互联互通;3.负责牵头制定“联合踏勘”、“一个窗口”等实施办法;4.负责“一张表单”的整合工作。
三、立项用地规划组
组长:马金柱
成员单位:自然资源规划局牵头,发改、水利、地震、自然资源、安监、文物、国安等相关单位配合。
工作职责:1.负责研究梳理本阶段项目核准备案、选址意见书核发、用地预审、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等所有审批事项、中介事项的精减、下放、合并、转变管理方式、调整审批时序及办理条件;2.负责本阶段相关流程图、配套文件、一张表单、作业指导书等事项的制定。
四、工程建设许可组
组长:李怀玉
成员单位:自然资源规划局牵头,住建、人防、园林、工信、文物、气象、国安、教育、铁办、南水北调办、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各市政公用服务单位。
工作职责:1.负责研究梳理本阶段设计方案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等所有审批事项、中介事项和公用服务事项的精减、下放、合并、转变管理方式、调整审批时序及办理条件;2.负责制定设计方案“联合审查”办法和“联合测绘”办法;3.负责统筹整合各类规划,划定各类控制线,构建“多规合一”的“一张蓝图”和项目生成工作;4.负责推行“区域评估”工作;5.负责本阶段相关流程图、配套文件、一张表单、作业指导书等事项的制定。
五、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组
组长:王胜利、买新华
成员单位:市住建局牵头,自然资源和规划、人防、消防、城管、气象、水利、园林、国安、宣传、城建档案、市场监管、工信及市政公用服务单位配合。
工作职责:1.负责研究梳理本阶段设计文件审查(审核)、施工许可证核发、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备案等所有审批事项、中介事项和公用服务事项的精减、下放、合并、转变管理方式、调整审批时序及办理条件;2.负责起草“联合审图”实施办法;3.负责起草施工许可一站式办理和“联合验收”实施办法;4.负责牵头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5.负责本阶段相关流程图、配套文件、“一张表单”、作业指导书等事项的制定。
六、交通水利项目组
组长:李英豪、胡卫军
成员单位:交通局牵头负责交通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全覆盖事项改革工作;水利局牵头负责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全覆盖事项;发改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大数据局、自然资源、安监、文物、国安等相关单位配合。
工作职责:1.负责交通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总体部署和体系建设;2.负责研究梳理水利交通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中介事项和公用服务事项的精减、下放、合并、转变管理方式、调整审批时序及办理条件;3.负责组织编制交通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全过程审批流程图、配套文件、“一张表单”、作业指导书等事项;4.负责编制交通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阶段的配套文件、“一张表单”、作业指导书等事项。
七、电网工程建设项目组
组长:郑向阳
成员单位:相关单位配合。
工作职责:1.负责电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总体部署和体系建设;2.负责研究梳理电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中介事项和公用服务事项的精减、下放、合并、转变管理方式、调整审批时序及办理条件;3.负责组织编制电网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全过程审批流程图、配套文件、“一张表单”、作业指导书等事项;4.负责编制电网工程建设项目开工报告和竣工验收阶段的配套文件、“一张表单”、作业指导书等事项。
2019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