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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编〔2020〕22号 中共温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温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 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
温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wenxian.gov.cn 发布日期:2021-03-31 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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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编〔202022

 

 

中共温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

关于温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等5个方案的通知》(豫办〔2019〕16号)、《中共焦作市委办公室、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深化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焦办〔2020〕22号)精神,经县委编委会议研究同意,现将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整合温县食品药品稽查大队、温县物价检查所,组建温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隶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导,机构规格为副科级。暂核定事业编制60名,其中大队长1名,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兼任;副大队长4名(其中负责日常工作的副大队长1名为副科级,其他3名副大队长为股级)。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

2.温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主要职责:依法查处职责范围内不正当竞争、传销、违规直销、侵害消费者权益、广告、市场主体登记、许可、商标、专利、合同、网络、质量、标准、计量、特种设备、食品、餐饮、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案件;负责全县“水电气暖”等公用事业性、垄断性的政府定价或指导价及市场价格执法稽查;负责全县国家机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和银行、行业协会、中介服务等领域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执法稽查,办理全县价格、收费举报投诉案件;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盐业稽查工作和查处职责范围内的盐业违法案件。

3.温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设下列内设机构:综合股、案件管理股、执法一中队、执法二中队、执法三中队、执法四中队、执法五中队、执法六中队、执法七中队、执法八中队。

 

中共温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    

                                                                   202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