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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温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温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
温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wenxian.gov.cn 发布日期:2021-03-31 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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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编〔202021

 

 

中共温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

关于温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

 

县文化广电旅游局: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等5个方案的通知》(豫办〔2019〕16号)、《中共焦作市委办公室、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深化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焦办〔2020〕8号)精神,经县委编委会议研究同意,现将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将温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更名为温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隶属县文化广电旅游局领导,机构规格为副科级。暂核定事业编制15名,其中大队长1名,由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局长兼任;副大队长3名(其中负责日常工作的副大队长1名为副科级,其他2名副大队长为股级)。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

2.温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主要职责:依法查处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违法行为,查处演出、艺术品经营及进出口、文物保护及经营等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文化艺术经营、展览展播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除制作、播出、传输等机构外的企业、个人和社会组织从事广播、电影、电视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查处电影放映单位的违法行为,查处安装和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中的违法行为,查处放映未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的电影片和走私放映盗版影片等违法活动;依法查处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方面的违法出版活动和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中的违法经营活动,查处非法出版单位和个人的违法出版活动;依法查处著作权侵权行为;依法查处网络文化、网络视听、网络出版等方面的违法经营活动;配合查处生产、销售、使用“黑广播”“黑电视”“伪基站”设备的违法行为;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依法查处旅游市场、体育领域的非法经营行为。

3.温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设下列内设机构:办公室、财务档案室、执法一中队、执法二中队、执法三中队、执法四中队。

 

 

中共温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    

                                                                202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