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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温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 关于温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有关 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
温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wenxian.gov.cn 发布日期:2021-03-31 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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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编〔202020

 

 

中共温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

关于温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有关

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

 

县农业农村局: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等5个方案的通知》(豫办〔2019〕16号)精神,经县委编委会议研究同意,现将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将温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温县畜牧兽医执法大队)承担的动物卫生监督、动物检疫、动物产品检疫及无害化处理和畜牧兽医执法职能划入温县农业执法大队,整合组建温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隶属县农业农村局领导,机构规格为副科级。暂核定事业编制70名,其中大队长1名,由县农业农村局局长兼任;副大队长4名(其中分管日常工作副大队长1名为副科级,其他3名副大队长为股级)。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

2.温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主要职责:依法开展涉农领域的日常监管、执法检查、一般案件查处,包括兽医兽药、动物卫生监督、畜禽屠宰、种子、肥料、农药、水产、植物检疫、农机、农产品质量、农村宅基地、转基因生物安全等行政处罚以及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负责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证明标志发放与管理、无害化处理等有关工作;负责经纪人管理、运输车辆备案;参与重大动植物疫(病)情的应急处置等有关工作。

3.温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设下列内设机构:综合股、检验检疫股、案件管理股、执法一中队、执法二中队、执法三中队、执法四中队。

 

中共温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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