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巡查力度。严格履行巡查职责,确保及时发现、及时救助,并为不愿入站的流浪乞讨人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物资。目前,已累计出动车辆80余次、工作人员160人次,发放救助物资102人次。
二是提高救助水平。通过人脸识别、指纹比对等现代化手段,成功帮助7名流浪人员返乡,并为长期滞站人员办理落户安置手续,及时将其纳入社会救助范围。目前,已累计救助69人。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已救助人员和易走失人员台账,定期入户调查走访,为其发放衣服、棉被、食品等生活物资,将救助工作延伸到前端,为社会稳定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