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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号温民社批 温县民政局关于同意“温县篮球协会”变更登记的批复
温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wenxian.gov.cn 发布日期:2021-03-05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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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民社批字〔2021〕7号

温县篮球协会:

你们关于温县篮球协会变更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经审查,变更材料齐全,符合变更条件,同意温县篮球协会法定代表人由樊向新变更为刘杰。

特此批复

温县民政局

2021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