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民社批字〔2021〕4号
温县爱筑志愿服务中心:
你们关于温县爱筑志愿服务中心名称、住址、业务范围、章程变更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经审查,变更材料齐全,符合变更条件,同意温县爱筑志愿服务中心名称由“温县爱筑志愿服务中心”变更为“温县爱筑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住所由“温县古温大街196号付1号”变更为“温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3楼304室”;业务范围由“独立或与政府部门、其他组织、个人开展合作,为弱势群体和特定人群提供救助等个性化服务”变更为“独立或与政府部门、其他组织、个人开展合作,为弱势群体和特定人群提供救助等社会工作服务;承接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的各类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同意章程的变更。
特此批复
温县民政局
202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