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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县民政局 关于同意“温县古温地名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注销登记的批复
温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wenxian.gov.cn 发布日期:2021-01-07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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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民社批字〔2020〕40号

温县古温地名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你们2020年10月21日《关于温县古温地名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注销登记的申请》收悉。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经审核,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登记条件,准予注销登记。

温县古温地名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注销登记后,要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特此批复

温县民政局

202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