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民社批字〔2020〕30号
县属各社会组织:
按照《温县民政局关于对县属社会组织进行2019年年度检查的通知》(温民社批字〔2020〕2号)要求,县属各社会组织应于2020年7月31日前,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2019年年度报告和年度检查材料。目前,大部分社会组织能够按照通知要求报送年检材料,自觉接受年度检查,但仍有部分社会组织未报送年检材料。望未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务于9月25日前完成材料报送,逾期不再受理。未报送年检材料的,视为未参加年度检查,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温县民政局
2020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