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民社批字〔2020〕17号
温县仁和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你们2020年7月17日《关于温县仁和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注销登记的申请》收悉。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经审核,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登记条件,准予注销登记。
温县仁和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注销登记后,要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特此批复
温县民政局
2020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