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对全县在建项目的施工重点环节进行排查。重点检查基坑壁的有效支护情况、构筑物的变化观测点设置情况、脚手架立杆基础与排水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拉结状况、塔吊等大型机械设备固定状况和各种安全装置灵敏程度等。
二是进一步规范在建项目临时用电。要求在建项目要对变(配)电室要做好防雨措施,汛期所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除照明、排水和抢险用电外,其他电源必须全部切断。在雨后继续施工前,首先要检查所有用电设施和线路的安全性,经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三是落实汛期昼夜值班制度。要求各建筑项目要设专人24小时值班,严格巡查排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四是强化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防汛教育。组织人员详细讲解有关的避险路线、避险地点和避险方法等,提高防护意识。同时要求大风、暴雨等恶劣天气结束后,施工单位应对施工现场各个部位、各个环节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符合开工条件要求需经总监签发开工令后,方可进行重新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