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民社批字〔2020〕12号
温县岳村杉杉小学:
你们关于温县岳村杉杉小学法人变更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经审查,变更材料齐全,符合变更条件,同意温县岳村杉杉小学法人由陈三虎变更为宋芳。
特此批复
温县民政局
2020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