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27日,我县农村垃圾治理工作已通过省级达标验收。
目前,我县农村生活垃圾具备“五有标准”(有齐全的设备、有成熟的治理技术、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长效的资金保障、有完善的监管制度),扫干净、转运走、处理好、保持住“四个环节”运行畅通,90%以上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了有效治理,农村人居环境得到了有效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