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编号 |
检查 时间 |
污染源 地址 |
污染源名称 | 问题类型 | 存在问题 | 整改要求 | 整改情况 | 处罚追责情况 | 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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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HN-07-251 | 9月15日 | 温县北冷乡S237 | 保和堂制药有限公司 | 清单内燃煤锅炉未淘汰 | 现场检查时长期停产,该公司已按要求改用天然气锅炉。存在问题:原锅炉房内3台10吨以下燃煤锅炉未移除,1台6蒸吨、1台4蒸吨、1台2蒸吨。 | 严格按要求完成锅炉淘汰或改造任务,按环评批复要求安装治污设施,并确保正常使用。存在违法生产行为的,依法立案处罚。 | 县政府立即责成北冷乡政府、县环保局对该公司存在问题进行专人督办整改。由于该公司长期停产,且该锅炉房是先建锅炉后建房,拆除锅炉需要先把房屋拆除才能将锅炉移出。该公司已将锅炉烟道等连接管道全部切割,炉体已移位。根据省专项办认定标准,目前,该公司锅炉淘汰方式已采用并达到“物理切割烟道,不具有恢复使用能力”。 | 保和堂(焦作)制药有限公司对负责燃煤锅炉拆除工作的安环部主任郑东安解除职务并予以辞退。 | 温县人民政府 |
| 2 | HN-07-252 | 9月13日 | 温县岳村办事处S237(司马大街) | 春天里房地产开发项目工地 | 建筑工地未落实“六个百分百”要求 | 现场检查时正在施工,正在开挖运输土方作业。存在问题:施工区域降尘水喷淋系统闲置未开启;开挖及运输土方区域设置的雾炮装置和洒水车闲置未开启,车辆运输中有明显扬尘飘散。 | 进一步调查核实,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处罚,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加强工地扬尘控制。 | 县政府立即责县控尘办、县住建局对该施工工地存在问题进行专人督办整改。温县住建局立即责令建业春天里项目建筑工地停止施工,按照要求进行整改。该施工工地道路已清扫干净,全面开启喷淋、炮雾车装置洒水抑尘,落实湿法作业,最大限度的降低作业区和施工道路扬尘。 | 温县住建局对承建建业春天里项目的林州瑞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立案处罚,处罚文号:温住建案立字〔2018﹞017号,罚款10万元。同时,对监管员李鹏给予通报批评。 | 温县人民政府 |
| 3 | HN-07-253 | 9月12日 | 温县工业集聚区汇豪大街 | 汇豪实业有限公司 | 其他涉气环境问题 | 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因对煅烧工段脱硫除尘塔进行改造升级,已书面报告环保部门全面停产。现场因对脱硫塔改造操作不当,电焊、切割时高温导致塔内喷淋塑料管道发热起火,最终至大量浓烟从烟囱排出,目测林格曼黑度为明显黑褐色,十分钟后已有效控制火源,停止排放烟气。 | 调查核实,责令规范操作,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 9月12日上午9时30分意外发生后,河南汇豪实业有限公司立即组织人员按照应急预案立即将灭火器及消防水管吊至脱硫塔火源处进行处置,上午9时37分已控制火源,烟火熄灭。 |
温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给予河南汇豪实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徐团营进行全区通报批评,并责令该公司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处罚。河南汇豪实业有限公司对主管超低排放改造工程的副总经理宫林甫处以罚款5000元,对施工队项目经理刑双庆批评教育并罚款5000元。 |
温县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