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编号 | 检查 时间 | 污染源 地址 | 污染源名称 | 问题类型 | 存在问题 | 整改要求 | 整改情况 | 处罚追责情况 | 责任单位 |
1 | HN-04-259 | 7月28日 | 温县产业集聚区鑫源路东段 | 河南河财管道有限公司 | 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 | 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部分工艺正在生产。发现问题:该企业PVC生产线挤出工序、原料配料工艺的废气处理设施正在改造,原有处理设施已拆除,新建的处理设施还未通电,生产产生的废气未经处理排入外环境。 | 调查核实,依法查处,符合移送公安行政拘留条件的,及时移送。 | 温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环保局对该企业存在问题进行专人督办整改。目前该企业环保治理设施已安装到位,正在准备调试验收。 | 温县环保部门已对该公司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立案查处,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温环罚决[2018]36号),罚款2万元。经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研究决定,对河南河财管道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边锡明进行全区通报批评,并责令该公司给予相关责任人相应经济处罚。 | 温县人民政府 |
2 | HN-04-260 | 7月28日 | 温县岳村街道关白庄村以东司马大街以西 | 关白庄村王保福沙子出售点 | 物料堆场未落实扬尘治理措施 | 现场检查发现,该处砂子露天堆放,未有洒水遮盖围挡等防尘措施,扬尘污染严重。 | 易产生扬尘物料采取密闭储或输送方式;块状物料入棚入仓或建设挡风抑尘网,并采取洒水、喷淋、苫盖等综合措施。对企事业单位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立案处罚。 | 温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岳村街道办事处对该企业存在问题进行专人督办整改。目前该出售点已取缔到位,场地砂堆已全部清除。 | 经岳村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对王宝福沙子出售点所在东坡村的网格责任人许海军进行全街道通报批评。 | 温县人民政府 |
3 | HN-04-261 | 7月28日 | 温县产业集聚区鑫源路 | 温县东方炭素有限公司 | 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 | 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正在生产。发现问题:混捏工艺中沥青熔化槽加热废气,存在直排现象。 | 调查核实,依法查处,符合移送公安行政拘留条件的,及时移送。 | 温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环保局对该企业存在问题进行督办整改。目前该企业已对沥青烟漏气管道进行了彻底封堵,问题已整改到位。 | 温县环保部门已对该公司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立案查处,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温环罚决[2018]33号),罚款2万元。经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研究决定,对温县东方碳素有限公司负责人张宝珠进行全区通报批评,并责令该公司给予相关责任人相应经济处罚。 | 温县人民政府 |
4 | HN-04-262 | 7月26日 | 温县 张羌街道大渠河村北 | 温县铸造厂 | 清单内整改类“散乱污”未完成整改 | 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未在生产。发现问题:未按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要求将单一冲天炉改为冲天炉—节能中频感应双联熔炼工艺。落砂、旧砂再生工序未建设,配套的粉尘收集处理设施未建设。 | 淘汰类“散乱污”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关停取缔;整改类“散乱污”限期完成整治任务,经相关部门会审签字后方可恢复生产。 | 温县人民政府立即责成张羌街道办事处、县环保局对该企业存在问题进行专人督办整改。一是督促该企业抓紧筹措资金,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二是督促企业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进行建设,待项目建设完成后,及时进行环保验收,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同时,责令张羌街道办事处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要求,加强对该厂日常巡查,在企业未按照要求完成建设之前,坚决杜绝违法生产。 | 无 | 温县人民政府 |
5 | HN-04-263 | 7月23日 | 温县祥云镇谷黄路东段路南 | 河南昌祥弘精细工贸有限公司 | 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 | 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正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该企业干燥工艺产生的HCL废气由引风机抽出送入双碱法脱硫除尘装置进行处理,现场用pH试纸检测处理装置中喷淋液,pH试纸变为红色,比对标准比色卡pH为1,该废气处理设施未按照要求规范使用。 | 调查核实,依法查处,符合移送公安行政拘留条件的,及时移送。 | 该公司碱液调节池设在二楼,一楼池子为水喷淋循环池。该公司已对出料口废气收集设施进行了完善。 | 温县环保部门已对该公司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立案查处,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温环罚决[2018]32号),罚款2万元。经祥云镇政府研究决定,对该企业所在地南贾村的网格长陈春林全镇通报批评,同时对河南昌祥弘精细工贸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魏红喜进行批评教育。河南昌祥弘精细工贸有限公司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经济处罚。 | 温县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