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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任免米守斌等同志职务的通知
温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wenxian.gov.cn
发布日期:2017-08-20 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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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检察院:
根据温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范光明《关于提请米守斌等同志职务任免的报告》(温检文〔2017〕19号),经温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2017年7月9日审议通过。
任命:
米守斌同志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张新玲同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张志刚同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温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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