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温县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7年3月7日在温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温县财政局局长 张永胜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县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士提出意见。
一、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县政府团结带领全县人民,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狠抓增收节支,深入推进财税改革,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情况。县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2016年全县一般公共收入预算为68300万元,执行中因国家从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和实施增值税收入划分过渡方案,按照国家统一口径,收入预算相应调整为67000万元,全县实际收入完成68606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2.4%,同比增长10.5%,其中,税收收入完成43308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9%,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63.1%。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县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2016年一般公共支出预算为134896万元,执行中因争取地方政府债券,经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33次会议批准,支出预算调整为139396万元,实际完成181639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30.3%(上级追加支出形成)。主要支出科目完成情况是: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459万元,占调整预算的98.5%。
● 公共安全支出9604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13.1%。
● 教育科技文化支出39641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29.4%。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546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34.5%。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8847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19%。
● 节能环保支出4363万元,占调整预算的255.3%。
● 城乡社区和交通运输支出14654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85.4%。
● 农林水支出25398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59.5%。
● 住房保障支出4053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13.5%。
3.一般公共预算平衡情况。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8606万元,上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13619万元,税收返还5358万元,政府债券转贷收入12636万元,调入资金368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4万元,财力收入共计200601万元,扣除上解省级8731万元后,可支配财力为191870万元,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81639万元,债务还本支出完成8380万元,结转下年支出86万元,转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765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县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2016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33365万元,实际完成30880万元,占预算的92.6%,政府债券转贷收入12900万元,上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2836万元,上年结转46万元,基金财力收入共计46662万元。
县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2016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34577万元,执行中因争取地方政府债券,经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33次会议批准,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调整为43677万元,实际完成40781万元,占调整预算的93.4%(主要是土地出让收入短收形成),债务还本支出3800万元,上解省级13万元,结转下年支出2068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县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2016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32380万元,实际完成31502万元,占预算的97.3%,其中,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完成10383万元,占预算的91.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收入完成21119万元,占预算的100.5%。
县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2016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为28050万元,实际完成26608万元,占预算的94.9%,其中,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完成6985万元,占预算的92.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支出完成19623万元,占预算的95.9%。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当年结余4894万元,年末滚存结余25122万元,其中,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17491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7631万元。
(四)政府债务情况
按照《预算法》规定,从2015年起,国家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省财政厅核定我县2016年政府债务限额7.7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5.55亿元,专项债务2.21亿元。
截至2016年底,我县政府债务余额合计6.63亿元(一般债务4.42亿元,专项债务2.21亿元),全县政府债务余额未超过省财政厅规定的限额。
上述报告的2016年全县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在完成决算审查汇总以及与省财政结算后还会有所变动,决算结果届时报县人大常委会审批。
二、2016年财政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县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有关决议,县财政部门认真谋划,主动作为,着力加强财政收支管理,不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争取上级政策和资金的支持,保障了事关经济社会全局的支出需要,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一)强化收入征管,财政收入超额完成预算
面对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我县积极应对,密切关注国家全面实施营改增等重大财税政策变化,分析经济财税形势,始终坚持依法组织收入原则,健全财税联席会议制度,不断强化收入征管,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点税种实行严格监管,充分挖掘增收潜力。同时,强化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实施非税收入专项稽查,确保应收尽收。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增长10.5%,税收比重达到63.1%,增幅和质量位居全市前列。
(二)加大财政投入,支持县域经济发展
一是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拨付资金9583万元,完善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和综合服务中心配套工程,开展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促进了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2.55亿元,不仅置换到期存量债务,减轻了偿债压力,而且获得大量建设资金,有效支持了全县重点工程建设。三是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认真办理出口退税、资源综合利用退税和福利企业退税,全年退税资金达2468万元,促进了企业滚动发展。四是积极为企业融资提供担保。以财源担保公司为载体,不断提升担保服务能力,全年共为34家企业担保贷款6707万元,缓解了企业资金困难。五是助力产业转型升级。拨付资金1966万元,大力支持企业技术研发、规模扩张和产业结构调整,增强了县域经济活力。
(三)优化支出结构,支持社会事业发展
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财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快落实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项支出。2016年民生支出完成1453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达到80%。
1.保障教育优先发展
拨付资金4290万元,按照小学生均630元、初中生均830元、特教生均6000元的标准足额拨付公用经费,并免费提供教科书,持续巩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拨付资金791万元,认真落实学前教育资助、义务教育寄宿生生活补助、普高助学金、中职免学费和助学金等教育资助政策。拨付资金864万元,及时兑现特岗教师补贴和原民办教师养老补贴。拨付资金1437万元,实施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和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完善职业教育办学条件。筹措资金6671万元,支持一中续建工程建设,积极推进第四实验中小学建设,持续实施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项目和学前教育第二期三年行动计划,大力推进“全面改薄”工作,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配置,促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
2.支持三农发展
筹措资金986万元,用于整村推进、雨露计划、光伏发电等扶贫项目,支持打好脱贫攻坚战。拨付资金5945万元,实施农业综合开发、小农水重点县、农业技术推广等项目,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支持粮食高产稳产。拨付资金5968万元,加快祥云镇建制镇项目建设进度,实施北冷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在5个村开展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46个,受益群众达14.8万人。拨付资金872万元,巩固农村环境卫生整治长效机制,村庄面貌显著改善。拨付资金2532万元,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农村公路三年行动计划乡村畅通工程。拨付资金1612万元,用于移民安置区道路建设、日光温室等生产设施建设,发放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补贴,支持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拨付资金2479万元,对49个村级活动场所进行上档升级,提高村两委干部报酬,完善村级经费保障机制,保证离任村支部书记补贴和大学生村官工资的正常发放,促进农村和谐稳定。拨付资金9665万元,将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农业保险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石油价格补贴等惠农补贴不折不扣兑现到群众手中,促进农民增收。
3.支持医疗卫生事业
拨付资金18834万元,财政对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的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380元提高到420元,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拨付资金1211万元,落实计生家庭奖励扶助、特别扶助、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等政策,支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开展。拨付资金2600万元,支持县人民医院养老护理院和妇幼保健院病房楼建设,全县医疗条件进一步改善。拨付资金3557万元,在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工作,促进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4.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拨付资金1641万元,开展就业培训,落实财政贴息政策,全年小额担保贷款额达到10657万元,支持就业创业工作,城镇失业登记率控制在3.2%以内。拨付资金2682万元,为伤残军人、病退、军烈属等各类优抚对象发放抚恤金和生活补助,落实义务兵优待政策。拨付资金2736万元,城市和农村低保人均月补差分别提高到240元和132元。拨付资金395万元,五保户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6000元和每人每年3000元。拨付资金738万元,为80岁以上老人发放高龄老人敬老补贴。拨付资金489万元,积极开展城乡大病医疗救助和补充保险工作,减轻城乡困难群众医疗费用负担。拨付资金8012万元,全面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城乡居民“老有所养”的目标得以基本实现。
5.支持文化体育事业
拨付资金1568万元,支持县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乡镇文化站免费开放,支持广电机房改造和设备升级,开展重点文物保护,实施舞台艺术送农民和农村电影放映2131工程,加强农村文化建设,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拨付资金204万元,支持乡镇全民健身中心建设,开展群众体育活动,积极促进全民健身。筹措资金5792万元,支持陈家沟文化旅游区建设,开展陈家沟传统村落保护,不断提升太极拳的对外影响力。
6.服务公共安全
拨付资金453万元,购置瘦肉精检测卡,加强源头疫情防控,支持生猪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加强对餐饮、食品加工、药品销售等行业的监管执法,切实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拨付资金142万元,支持司法救助、法律援助和解决特殊疑难信访工作,增加社会和谐因素。拨付资金5566万元,保障政法部门办案经费及装备采购,推进公检法部门和消防中队业务用房建设,安装平安城市视频综合管理系统,率先在六县(市)实现“一村一警”,促进了平安温县建设和社会和谐稳定。
7.支持安居工程
加大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支持力度,筹措资金2066万元,推进廉租房、公租房、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将财政全供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由10%提高到12%,为广大职工改善住房条件提供了资金支持。拨付资金86万元,为680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发放廉租住房补贴资金。拨付资金480万元,对个人购房实行财政补贴,支持居民改善住房需求,促进我县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8.支持城市建设
拨付资金3356万元,开展“污染围城”整治行动,购置城区环境卫生保洁车辆和设备,保障环卫工人工资正常发放,支持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正常运行,新建一批垃圾中转站、公厕等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功能逐步完善。拨付资金9207万元,支持城市道路、管网、绿化、亮化等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司马大街北段改造、黄河路西段人行道改造、11条背街小巷治理、9处积水点改造和5处街心游园建设,常阳路、博学路、北一路、工业路竣工通车,城市品位进一步提升。
9.支持改善生态环境
拨付资金3538万元,实施环城水系生态休闲绿道和南水北调生态廊道工程,加快推进“绿色廊道”建设,支持提升林业生态。拨付资金3757万元,坚决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支持燃煤锅炉拆改、黄标车老旧车淘汰、秸秆禁烧、环境监测能力建设。
(四)深化财政改革,提升理财服务水平
坚持把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作为最突出的财政中心工作抓紧抓实,各项改革顺利推进。一是全面实施营改增。2016年5月1日起,将建筑、房地产、金融、生活服务等四大行业纳入营改增改革试点范围,营改增试点全面有序推开。二是全面实行预决算公开,所有预算单位按规定向社会公开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在全省专项检查评比中获第二名。三是开展税源普查和社会综合治税,全面、真实地掌握全县税源现状,查找税源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增加财政收入。2016年共查补税款2147万元。四是深化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完善公务卡支付系统,提高公务卡使用效率,全县公务卡刷卡支出累计1961万元,占非转账支出比重达到88.3%。五是积极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将沉淀在预算单位账面的结转结余资金共11199万元全部收回县财政,统筹用于重点工程建设和其他经济社会发展亟需支出。六是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全面清理核实政府存量债务,将债务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加强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建立健全政府债务风险防控机制,妥善处理存量债务,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七是完善政府采购和投资评审工作机制,全县政府采购中标金额34637万元,节约资金6157万元,节支率达到15.1%;全县评审项目585个,审减额9256万元,审减率达10.8%。八是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先后组织开展了扶贫资金检查、财政资金安全检查、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等11项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了一批存在的问题,促进了财政资金的规范管理使用。
一年来,财政工作取得的成绩来之不易。这是县委科学决策、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县政协及代表委员们加强监督、有力指导的结果,是全县人民艰苦奋斗、共同努力的结果。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财政改革发展面临的问题与挑战:一方面,我县缺乏支柱性税源,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影响财政收入增长,加之国家结构性减税等政策性减收因素增加,可用财力增加有限;另一方面,政策性增支因素大幅度增多,工资调整、养老金并轨、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刚性支出持续增加,财政收支矛盾进一步加剧。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深入分析原因,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三、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情况
2017年是夯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础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也是全面落实县第十二次党代会各项部署的开局之年。编制好今年预算,对于做好各项财政工作、保持经济平稳运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各级经济、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认真落实更加积极有效的财政政策;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推进预算公开透明;培植壮大财源,狠抓财政收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民生托底;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压缩一般性支出;加强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提高支出精准度和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有效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2017年全县财政预算(草案)安排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1.收入预算安排
2017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拟定为74320万元,增长11%。
主要收入项目是:
● 增值税10160万元,增长11%。
● 改征增值税6971万元,增长11%。
● 企业所得税5339万元,增长11%。
● 城市维护建设税1477万元,增长11%。
● 房产税1143万元,增长11%。
● 印花税714万元,增长10.9%。
● 车船税626万元,增长11%。
● 耕地占用税7643万元,下降12%。
● 契税3419万元,增长11%。
● 专项收入1763万元,增长2.7%。
●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3509万元,增长24.9%。
● 国有资本经营、国有资源有偿使用及政府住房基金收入17324万元,增长10.6%。
2.支出预算安排
2017年,全县拟定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4320万元,税收返还6653万元,上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79228万元,上年结转86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514万元,拟争取置换债券转贷收入3007万元,财力收入共计166808万元,扣除上解省级8715万元后,可支配财力为158093万元,拟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4880万元,拟安排债券还本支出3213万元。
主要支出科目安排情况是: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935万元,同比增长7.4%。
● 公共安全支出9693万元,同比增长21%。
● 教育科技文化支出33384万元,同比增长12.1%。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255万元,同比增长46.4%。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8824万元,同比增长18.9%。
● 节能环保、城乡社区和交通运输支出8204万元,同比增长4.3%。
● 农林水支出10576万元,同比增长4.6%。
● 住房保障支出3945万元,同比增长10.4%。
以上安排的各项支出,是根据收入状况、支出需求和上级提前告知补助安排的,在预算执行过程中,通过向上申报项目争取资金还会有相应的追加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2017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拟定为31203万元,上年结转2068万元,提前告知转移支付1388万元,政府性基金财力收入总计34659万元。
按照以收定支、专款专用的原则,拟安排政府性基金支出34659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2017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拟定为36217万元,其中:
●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11214万元。
●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合并)25003万元。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拟安排31297万元,其中:
●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7626万元。
●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23671万元。
四、认真抓好2017年预算执行
2017年,我们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预算法》各项要求,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积极构建现代财政管理机制,切实提高财政管理和服务水平。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有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认真分析研判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和我县经济发展环境,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按照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部署和抓好“三去一降一补”的要求,贯彻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落实好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坚持“工业强县”战略,安排经济发展专项1500万元,落实《支持工业经济发展的38条意见》,安排科技专项1700万元,鼓励企业加大科技研发投入,支持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转型升级,安排金融发展专项350万元,鼓励金融创新,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安排太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1000万元,传承太极文化,做强太极文化产业。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政策导向和杠杆作用,带动产业转型,促进县域经济提质增效。
(二)千方百计抓好财政收入。坚持依法依规组织收入的原则,狠抓收入征管,完善综合治税工作机制,在税收收入征管上“保存量、要增量、抓精细、抓创新”,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点税种实行严格监管,堵塞跑冒滴漏,切实壮大税收总量,提高收入质量。在非税收入征管上,实行票据控管、源头治理,开展专项检查,确保应收尽收,盘活闲置资产,做活城市经营文章,拓宽财政收入渠道,确保完成财政收入预算目标。
(三)想方设法管好财政支出。认真贯彻落实重大民生政策相关要求,始终把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保重点作为财政支出的基本要求和首要任务。更加注重优化结构、激活存量、用好增量,着力改变支出项目只增不减的固化格局。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积极向上申报项目,争取政府债券资金和转移支付资金,支持脱贫攻坚、环境治理、教育文化、医疗卫生、公共安全、城市建设、美丽乡村、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落实部门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对结转资金限期支付,提高年初预算资金实际支付率。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执行《预算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嵌入预算执行流程、覆盖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的监管机制,加大对违反财经纪律行为惩戒力度,确保各项财税政策有效落实和财政资金安全运行。
(四)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深化部门预算改革,细化预算编制,提升年初预算到位率。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一律收回财政统筹安排使用。加大预算编制与结转资金的统筹力度,编制预算时优先考虑动用存量资金。扎实开展预决算公开,扩大信息公开范围,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提高预算执行的透明度。进一步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完善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机制,以资金使用绩效为导向推动专项资金清理整合。建立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的机制。调整完善乡镇财政体制,理顺县乡财政分配关系,调动乡镇和街道办事处发展经济、培植财源、加强征管、增收节支的积极性。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合理拨付和调度资金,提高财政资金运行效率。强化政府债务管理,加强政府债务预算管理和风险应急处置,规范融资行为。
各位代表,2017年机遇挑战并存,机遇大于挑战,做好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任务艰巨。我们要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坚定信心,迎难而上,改革创新,扎实工作,努力完成全年财政预算任务,为温县决胜全面小康、早日跻身焦作前列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部分词语解释
1.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报告》第1页第13行)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营改增)是指以前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成缴纳增值税。2013年8月1日起,在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实施“营改增”试点。2014年1月1日起,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试点范围;2014年6月1日起,将电信业纳入试点范围。2016年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全部纳入营改增试点。
2.政府债券(《报告》第2页第3行)
根据《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要求,地方政府债务只能通过发行政府债券方式举借。市县通过省级政府代为举借。除此之外,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以任何方式举借债务。我省从2015年开始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政府债券按照用途分为置换债券和新增债券两类。置换债券用于偿还符合规定的政府债务本金以及库款归垫,不得用于除此以外的其他任何用途。新增债券要依法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优先用于保障在建公益性项目后续融资,加大对保障改善民生和经济结构调整的支持力度,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杜绝用于楼堂馆所等中央明令禁止的项目支出。
3.转移支付(《报告》第2页第16行)
中央政府(或上级政府)对地方政府(或下级政府)进行无偿的财政资金转移。转移支付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一般性转移支付,指中央政府(或上级政府)对有财力缺口的地方政府(或下级政府),按照规范的办法给予的补助,地方政府(或下级政府)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使用。专项转移支付,指中央政府(或上级政府)对承担委托事务、共同事务的地方政府(或下级政府),给予的具有指定用途的资金补助,以及对应当由地方政府(或下级政府)承担的事务,给予的具有指定用途的奖励或补助。
4.税收返还(《报告》第2页第16行)
现行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包括:增值税和消费税返还、所得税基数返还、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
5.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报告》第2页第18行)
是指一般公共预算年度执行中超收收入或结余资金安排的具有储备性质的基金,用于弥补以后年度预算资金的不足,以及视预算平衡情况,在安排年初预算时调入并安排使用。
6.地方政府债务(《报告》第4页第2行)
2016年,省政府印发的《关于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指出,全省加快建立“责、权、利”相匹配和“借、用、还”相统一的政府性债务管理机制。省政府依法统一举借全省政府债务,省辖市、县(市、区)确需举借政府债务的由省政府代为举借。省政府授权省财政厅通过发行债券方式举借政府债务。各级政府在经批准的限额内举借债务,报本级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政府债务分类纳入预算管理,只能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和适度归还存量债务,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省财政厅印发的《关于对市县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的实施意见》,要求加强政府债务规模控制。
7.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报告》第6页第23行)
2016年5月财政部、农业部印发了《关于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的通知》,将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目标调整为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
8.公务卡(《报告》第10页第5行)
是预算单位人员持有的、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的信用卡。公务卡制度是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以银行卡为载体的现代财政支付管理制度,是现代财政国库管理制度体系的组成部分。公务卡的使用增加了公务支出的透明度,对加强“三公”经费管理、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政策、推进源头防治腐败工作都具有重要意义。
9.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报告》第10页第7行)
财政存量资金,是预算安排的在年末还没有实际支付出去的资金。按资金形成的时间可分为两种:一是结余资金,即项目实施周期已结束、项目目标提前完成或项目实施计划调整,不需要继续支出预算资金;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二是结转资金,即预算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下年需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预算资金。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财政部关于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对有效盘活存量资金提出了明确要求,县财政积极按照要求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控制结转结余资金规模,对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使用完的结转资金予以收回,统筹安排用于落实稳增长政策和全县重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