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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县特种设备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温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wenxian.gov.cn 发布日期:2016-08-31 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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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县特种设备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应急救援预案

 

    为确保我县特种设备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有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  指导思想及原则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和政府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在特种设备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实施,紧急应对、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及时抢救和疏散人员,控制事态发展,将事故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并迅速恢复正常状态。

    2  组织机构及职责

    2.1组织机构

    2.1.1特种设备专业指挥部

    指挥长:主管副县长

    副指挥长:县质监局、县安监局、县公安局、县质监局负责同志

    成员:县质监局、安监局、政府办、公安局、公安消防大队、卫生局、环保局、电业局、交通局

    2.1.2特种设备专业指挥部下设工作组

    (1)综合协调组:由县政府办牵头,有关部门分管负责人组成。

    (2)抢险救援组:由县质监局牵头,安监局、公安局、建委、公安消防大队、卫生局、环保局、电业局、交通局、武装部、武警中队及事故发生单位等组成。

    (3)医疗救护组:由县卫生局牵头,当地医疗单位组成。

    (4)治安警戒组:由县公安局牵头,公安交巡警大队组成。

    (5)后勤保障组:由事发地乡(镇)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以及事故单位有关人员组成。

    2.2职责分工

    2.2.1指挥长:

    (1)统一指挥全县特种设备应急救援工作,协调应急救援社会资源,督促检查专业指挥部下设工作组的工作。

    (2)决定启动和终止温县特种设备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掌握上级救援机构和相邻县(市)可用应急救援资源情况和通信联络方法。

    (4)及时向上级领导和上级应急救援机构汇报事故概况和应急救援进展情况。

    (5)根据需要,组织有关专家对事故(险情)进行现场分析。

    2.2.2副指挥长:

    (1)协助指挥长做好全县特种设备应急救援工作。

    (2)根据事故(险情)情况,及时启动疏散转移方案 ,协调有关部门保障疏散群众的生活、医疗所需。

    (3)组织人员及时修订特种设备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适时演练。

    2.2.3综合协调组:负责对有关情况和信息进行汇总、处理,协助现场指挥部领导协调各项处置工作。

    2.2.4抢险救援组:负责现场控制、消除污染、抢救人员、抢修设施、供电供水、运输抢险物资、清除障碍、疏散遇险物资等工作。

    (1)县质监局:负责组织专家进行特种设备灾害事故分析、拟定处置对策;落实抢险指挥部的指示,对抢险救援现场综合协调;根据抢险救援现场事态发展,向现场指挥部提出抢险救援人员撤离的建议。

    (2)县公安局:组织、协调、指挥公安干警实施灾害抢险、人员救助和技术侦察。

    (3)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现场消防、侦检、消除泄漏和污染,抢救人员和物资。

    (4)县建委:组织有关技术和抢险专家及时到达事故现场,对建筑灾害事故进行分析和拟定处置对策;协助现场指挥部对抢险现场进行组织、协调、指导。

    (5)县环保局:组织、协调、指导对泄漏毒害物质和放射源进行检测分析,对事态进行评估,并提出相应措施。

    (6)县电业局:对事故现场周围实施电力管制,根据抢险救援工作需要,在最短时间内抢修、接通事故现场电源,保证抢险救援用电。

    (7)县交通局:保证抢险物资运输以及抢险需用车辆的调集。

    (8)县武装部、武警中队:组织、指挥参加抢险救援官兵抢救人员、物资和抢修设施,参加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现场警戒工作。

    (9)县卫生局:调集医疗救护队及时到达事故现场,设立现场救护所,根据区域特点,合理步设和建立急救站。组织、协调、指导救护队实施现场医疗救护和伤员运送,并合理调度全县医疗资源对伤员进行无条件救护治疗。

    (10)事故发生单位:负责提供与事故现场有关的详实资料,组织技术人员研究应急措施,并配合有关部门工作,组织人员疏,按照现场指挥部的要求关停设备、设施。

    2.2.5治安警戒组:负责现场警戒、维护秩序、疏导交通、疏散群众等工作。

    2.2.6医疗救护组:负责现场伤员抢救和医疗救护工作。

    2.2.7后勤保障组:负责现场抢险物资供应及后勤保 障工作。

    3  现场组织与救援

    3.1先期处置

    特种设备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和现场人员在迅速向专业指挥部报告事故的同时,要立即启动本单位特种设备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做好以下工作:

    3.1.1实施紧急疏散和救援行动,组织职工和群众开展自救互救;

    3.1.2立即组织专业队伍和有关人员迅速开展抢救、处置工作,控制事故扩大,为后继救援创造条件;

    3.1.3紧急调配所辖应急资源用于应急处置;

    3.1.4对现场实施动态监测,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3.1.5及时向公众发出危险或避险警告;

    3.1.6及时向县相关专业指挥部报告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情况和先期处置情况,请求实施救援。

    报警电话:政府办值班室6192669 6192371

    专业指挥部  6192037

    公安指挥中心  110

    医疗救护    120

    3.2专业救援

    3.2.1特种设备专业指挥部接到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险情)报告后,应立即通知专业指挥部指挥长赶赴事故(险情)现场,指挥长应下令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同时应立即向总指挥部汇报。

    3.2.2特种设备专业指挥部赶赴现场后,根据现场情况,向有关单位下达抢险命令。

    3.2.3现场指挥部成立,迅速制订抢险救援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各抢险救援小组,立即开展工作。

    3.2.4抢险工作结束后,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参加抢险的单位有序撤离现场。现场指挥部组织现场恢复工作。

    3.3善后处理

    3.3.1县直有关部门和事发地乡(镇)政府负责对在特种设备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险情)应急处置中致 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对征收或征用的土地、房屋、应急物资和设备予以归还,不能及时归还或造成损坏的,应按照法律规定予以补偿。

    3.3.2事发地乡(镇)政府和事发单位负责事故现场清理工作,使事故现场恢复到相对稳定、安全的基本状态,防止发生次生事故。

    4  报告程序与要求

    4.1特种设备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险情)发生后,事故现场人员必须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事故单位负责人必须用最快捷的方式向主管部门或特种设备专业指挥部报告,并下令启动本单位特种设备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作好先期处置。

    特种设备专业指挥部办公室接到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险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总指挥部,并下令启动特种设备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同时组织相关人员赶赴现场。

    4.2加强组织领导。做好特种设备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社会稳定大局。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要以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将特种设备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行政一把手负总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4.3加强应急救援演练。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要根据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制定出本单位的特种设备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或不定期举行演练。针对演练中暴露的问题,及时修改补充和完善预案内容,不断提高应急救援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