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县人民政府 WWW.WENXIAN.GOV.CN
繁体 | 简体 | 进入关怀版 | 无障碍
温县重、特大交通事故(险情)应急救援预案
温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wenxian.gov.cn 发布日期:2015-03-04 00:00
分享到:

温县重、特大交通事故(险情)

应急救援预案

 

    为确保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有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县道路交通管理实际,特制定如下应急救援预案。

    1  指导思想

    在县政府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险情)应急救援总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分工负责的原则,切实从思想上高度重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使受伤人员得到及时救护、事故现场得到有效保护、交通事故得到依法公正、快速处置,将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尽快恢复交通秩序和尽可能保证全县道路的安全畅通,为我县构建和谐社会和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2  组织机构及职责

    2.1组织机构

    2.1.1、重、特大交通事故(险情)应急救援专业指挥部(以下简称专业指挥部)

    指挥长:分管副县长

    常务副指挥长:县公安局局长

    副指挥长:县公安局分管交警的副局长

    成员单位:交警大队、卫生局、事故(险情)所在乡镇、单位,财政、供电、通讯等相关单位

    2.1.2专业指挥组下设工作组

    (1) 综合协调组:成员单位具体业务口各1人。

    (2) 抢救救援组:由交警大队教导员为组长,共分事故现场处置小组、交通分流小组、设卡拦截小组、事故技术鉴定小组、机动应急小组等组成,交警大队共20人组成。

    (3) 医疗救护组:由县卫生局一分管副局长为组长,各医院急救人员共10人组成。
    (4) 治安警戒组:由交警大队分管副大队长为组长,辖区派出所所长为副组长,交警一中队、巡警大队及派出所民警组成。

    (5) 后勤保障组:由财政局一分管负责人为组长,由财政局、供电局、城建、通讯等单位各1人组成。

    2.2职责

    2.2.1指挥部职责

    (1) 组织制订道路交通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险情)应急救援预案。

    (2) 全面掌握重点事故多发路段、重大交通隐患情况,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整治、降低事故发生率。

    (3) 合理组建专业救援队伍和社会救援组织,有效配备抢险设备、检测仪器,并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新,使之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4) 组织交通安全教育,使人民群众了解潜在的危险性质和危害程度,掌握必要的自救知识,掌握应急救援的要求。

    (5) 准确评估危险目标的潜在的危险性、事故发生可能造成的后果以及对周围环境带来的危害程度。
    (6) 指导专业救援队伍的训练,不断提高救援队伍的抢险能力。根据实际情况,每半年或一年组织一次模拟演练,并及时修订完善预案。

    (7) 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报告并赶赴事故现场,启动相应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组成抢险救援机构,并组织、协调、指挥抢险救援工作。

    (8) 当事故危及周围群众安全时,启动警报系统,发布紧急通告,向周围群众通报事故对生命健康的危害及其防范措施。如需实施人员疏散,报经县总指挥部批准后,制订并组织实施人员疏散方案。

    (9) 事故现场恢复到相对稳定安全状态时,宣布抢险救援工作结束,并做好有关事项的移交工作。

    2.2.2各工作组职责

    (1) 综合协调组:负责各行动小组之间的协作配合、通讯联络、警力调配等项工作。

    (2) 抢救救援组:负责现场的保护、堪查和车辆分流、设卡堵截、技术鉴定以及其它应急处置工作。

    (3) 医疗救护组:负责对现场伤者的抢救、入院进行治疗以及根据伤者情况择优选择医院科学进行处置等工作。

    (4) 治安警戒组:负责现场财产的保护、秩序的维护以及现场周围的治安秩序。

    (5) 后勤保障组:负责现场所需的资金支持、电力保障、通讯畅通、装备配置以及生活供应等项工作

    3  现场组织与救援

    3.1先期处置

    报警人报警后,应及时保护现场,及时拨打救护电话,尽最大可能救护受伤人员,根据现场情况开展相应的自救工作,尽最大可能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报警救援电话:6197041、6197042、110

    3.2专业救援

    3.2.1事故现场处置小组。确保在第一时间携带事故现场勘查器材,包括夜间照明设备、录像设备等,并组织业务精、素质高的事故处理民警在第一时间内赶赴现场进行处置。同时在接到报案的第一时间,迅速通知救护、消防、施救等单位迅速赶赴现场,最大限度地降低和减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
    3.2.2交通事故分流、疏导组。及时组织民警对辖区道路进行认真调查,划出应急分流绕行路线,并对事故现场进行保护及指挥现场交通疏导工作。

    3.2.3逃逸案件设卡堵截组。一旦发生肇事逃逸案件,负责在我县辖区主要出入口设立卡点,将肇事车辆控制在我县辖区之内。

    3.2.4事故车辆技术鉴定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在事故发生后组织车辆技术鉴定专家,对肇事车辆技术性能是否符合安全标准进行检验、鉴定。 

    3.2.5机动应急组。按照专业指挥部的部署,随时应对紧急事项的增援和警力的补充。

    3.2.6宣传报道组。由交警大队副教导员张世杰任组长,宣教科、源头办负责人为成员。及时组织宣传民警及时赶赴现场,收集所有信息,在县委宣传部的统一领导下制作宣传报道资料,协助宣传部门开展对外宣传工作。
    3.2.7治安警戒组。根据现场情况负责在事故处置过程中,对现场周围进行警戒,确保应急处置工作高效运作。

    3.2.8后勤保障组。对现场及案件侦破所需物品的供给,以及办案民警的生活安排,保障一线民警物资和生活的需要。

    3.3 善后处理

    3.3.1及时清理现场,指挥车辆分流,直至恢复交通。

    3.3.2根据情况,划定事故多发区域,采用交通整治措施及时开展治理。

    4  事故报告程序

    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后,现场人员报告重、特大交通事故(险情)指挥部(电话6197041、6197042、110),专业指挥部接到特大交通事故(险情)报告后,要及时向总指挥部报告,根据领导指令启动相应的事故(险情)救援预案,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组成抢险救援机构,并组织、协调、指挥抢险救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