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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温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5年温县林业生态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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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5年02月26日

温政〔2015〕1号


温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15年温县林业生态建设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直各有关单位:
    《2015年温县林业生态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温县人民政府
2015年1月14日    

2015年温县林业生态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着力提升我县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推进全国绿化模范县创建进程,根据《河南林业生态省建设提升工程规划(2013—2017年)》和《焦作市2015年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意见》(焦办〔2014〕48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温县”为目标,紧紧围绕生态林业和民生林业两条主线,全面深化全国绿化模范县创建工作,巩固完善“两带、四区、八路、十河”林业生态建设成果,加强资源培育、项目建设和森林资源管理,为打造生态、宜居温县提供坚实基础。
    二、建设任务
围绕焦作市“创森”活动,强力实施“点、线、网、村”绿化攻坚建设,全年完成造林任务0.8万亩,力争实现“全国绿化模范县”创建目标。
    三、重点工程
    根据“创森”工作安排,今年重点实施4项造林工程:
    1 .实施景观绿化工程。完成“创森”迎检线路停车参观点绿化4600亩。其中:南水北调穿黄工程出水口两侧栽植法桐600亩,任务涉及赵堡镇;滩区工业原料林更新改造1200亩,滩区新植薄皮核桃及经济林2000亩,涉及沿黄有关乡镇;城区西部公园、东环路及产业集聚区新修道路等绿化300亩,涉及县园林局;新蟒河产业集聚区段、引水补源北渠及移民区东围堤西侧绿化300亩,涉及县水利局;黄、沁河大堤两侧更新造林及沿线道路两侧绿化200亩,涉及县河务局、交通运输局。
    2.实施主要道路绿化工程。完成参观线路两侧绿化任务2100亩。其中:焦温高速两侧新植树木240亩,涉及温泉镇、黄庄镇、北冷乡、武德镇;新洛路两侧更新造林320亩,涉及番田镇、祥云镇、岳村乡、南张羌镇、赵堡镇;谷黄路两侧更新造林200亩,涉及祥云镇、岳村乡;滩区3、4、5号路造林1340亩,涉及温泉镇、赵堡镇、南张羌镇、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3.实施农田林网绿化工程。完成高标准农田林网建设任务800亩。其中:十万亩方高标准农田林网建设工程总长度31公里,造林200亩,涉及黄庄镇、武德镇;参观线路两侧可视范围内农田林网新植树木600亩,消灭16个农田大网格,涉及沿线有关乡镇。
    4.实施美丽乡村绿化工程。按照创建标准,完成10个乡镇和产业集聚区14个村500亩的造林绿化任务。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温县的重大意义,把今冬明春的林业生态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各乡镇要加强组织领导,积极筹措资金,按时完成造林土地协调、赔青、整地、购苗、栽植及管护任务;要动员广大机关干部和群众大力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建设义务植树示范基地,确保全县适龄公民每人每年植树3—5棵,并组织做好“省级造林绿化模范乡镇”创建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共同推进植树造林工作。县林业局负责业务指导、技术服务和检查验收并及时兑现补助政策;县园林局负责城区西部公园、东环路及产业集聚区新修道路绿化;县水利局负责新蟒河产业集聚区段、引水补源北渠及移民区东围堤绿化;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要组织区内企业大力开展绿化美化,每年创建2-3个“省级园林式单位”;陈家沟景区管理局、交通运输局、河务局等单位分别负责做好陈家沟文化旅游区、公路、堤防等绿化工作,努力形成全民动手、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科学规划,转型增效。要重点围绕调结构、增效益做文章。一是继续发展经济林。在滩区5号路两侧,扩大薄皮核桃和软籽石榴种植规模;在吉祥大道两侧移民区,培育优质梨树基地,尽快形成万亩经济林产业带。同时不断提升栽培管理水平,逐步开展果品注册认证工作。二是培育绿化苗木基地。在南水北调穿黄工程出水口、3号路两侧重点发展绿化苗木、经济林,与陈家沟文化旅游区、南水北调工程连通,打造集观光、休闲、生态文明教育为一体的旅游景点。三是巩固速生丰产林。在4号路及各乡镇防汛路两侧50米范围内,继续发展速生丰产林,构建防风固沙绿色屏障。四是强力招商引资。积极联系外地客商来温投资,不断引进新树种,逐步使我县林业由乡土树种向速生和彩叶树种转变。五是强化廊道绿化。主要道路两侧要以提高观瞻度和增加经济效益为目标,建设绿色生态廊道,全面完成省、县道路的绿化任务。
    (三)创新提质,确保实效。继续推行集体林地流转,培育大户造林。一是严格落实林权。在滩区,要通过市场化运作,将林地向造林大户、林业合作社、家庭农场集中,发展规模化种植;在路林植树中,要提前做好群众工作,划定专门造林区域,对造林用地实行“返租承包”,将地权、林权落实到人,并及时颁发林权证,确保植树造林效果。二是开展林业科技创新。通过政策扶持,在每个乡镇培育1—2个造林大户(合作社)典型,1—2个经济林或花卉苗木基地,并通过林业科技服务,积极做好新树种的培育和推广。三是加强林地保护。健全完善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划定林地保护区域,加强林地有偿使用制度,加大对毁坏、非法占用林地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守全县林地保护“红线”。
    (四)落实政策,严格奖惩。县、乡两级财政要按照一般性支出的1%比例安排植树造林资金,并逐步加大对植树造林的投入。要继续实行以奖代补政策,加大对植树造林先进乡镇和美丽乡村的资金奖励力度,调动各乡镇、各行政村植树造林的积极性、主动性。同时,县创建指挥部办公室要建立完善植树造林督导、考核体系和奖惩机制,严格对照各乡镇生态建设目标进行督导、检查和考核,根据《2015年植树造林考核奖惩办法》的要求严格兑现奖惩。

    附件:1. 2015年全县植树造林任务分解表 2. 2015年植树造林考核奖惩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