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政〔2014〕10号
温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温县2014年黄沁河防汛抗旱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及单位:
现将《温县2014年黄沁河防汛抗旱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乡镇、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温县人民政府
2014年5月27日
温县2014年黄沁河防汛抗旱工作方案
为扎实做好今年黄沁河防汛抗旱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防汛抗旱形势
我县位于黄河中下游结合处,辖区内黄河河道28公里,沁河河道11.2公里,黄沁河堤防及移民防护堤24公里,险工、控导工程6处,坝、垛、护岸186座,引退水闸4座。我县地理位置特殊,黄沁河河道形态复杂,加之黄沁河洪水和泥沙尚未得到根本控制,防御措施还不够完善,防洪形势依然严峻。
(一)黄沁河发生大洪水威胁依然存在。一是黄河下游自1958年发生22300立方米每秒、1982年发生15300立方米每秒洪水,距今已分别有56年和32年,发生大洪水的几率逐年增大。二是小浪底水库运用后,小浪底至花园口区间仍有2.7万平方公里的无工程控制区,百年一遇的洪水洪峰仍达15700立方米每秒。三是小浪底水库进入拦沙后期运用,黄河下游发生4000立方米每秒以上中常洪水的概率增加,将给我县河段防洪及滩区群众安全带来很大压力。四是沁河作为黄河下游的主要支流,历史上多次出现黄沁并溢灾害。目前,沁河河口村水库未投入运用,且沁河下游为地上悬河,堤防设防标准仅为20年一遇,堤身隐患较多。
(二)温孟滩移民防护堤防守困难。温孟滩防护堤设计防御标准为10000立方米每秒流量,工程未经大洪水考验,一旦顺堤行洪,在洪水长时间的浸泡下,极易发生渗水、滑坡等险情,防守难度大。
(三)黄河滩区群众迁安救护难度大。保障滩区群众的生命安全是黄河防洪的重要任务之一,全县黄河滩区现居住群众4.19万余人,滩区没有避洪设施,不能满足滩区群众的迁安避洪需要。
(四)黄沁河出现小流量、大险情的情况不容忽视。黄河小浪底水库运用后,河道工程及滩岸受到长期中小流量洪水淘刷,改变了河床冲淤形态,横河、斜河畸型河势频繁发生,大险情随时可能发生。
(五)防洪决策的不确定性增大。一是小浪底水库运用后,河床变化剧烈,畸型河势频繁发生,危及防洪工程安全;二是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滩区内经济社会活动越来越多,对河道自然状况的影响越来越大,滩区内大量的建筑物以及片林的存在,增加了防洪决策的难度和不确定性。
(六)防洪非工程措施存在薄弱环节。防汛机动抢险队装备不足,防汛信息采集手段落后,部分干部群众存在麻痹思想,大量青壮劳力外出务工,群防队伍组建困难,并缺乏抗洪抢险实战经验,一旦洪水来临,难以适应抗洪抢险需要。
二、防汛抗旱任务
(一)黄河的防汛任务:确保花园口站发生22000立方米每秒洪水黄河大堤不决口,遇超标准洪水有准备、有对策,尽最大努力减少灾害损失。确保小浪底站发生10000立方米每秒及以下洪水时温孟滩防护堤安全。设计防洪标准内,确保黄河河道工程不跑坝,遇超标准洪水做到有准备、有对策。
(二)沁河的防汛任务:确保武陟站发生4000立方米每秒及以下流量洪水时沁河堤防不决口,遇超标准洪水,采取一切措施减少灾害损失。
黄沁河发生漫滩洪水时,确保黄沁河滩区群众生命安全,尽最大努力减少财产损失。
三、工作要求
(一)全面落实防汛责任制。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责任制,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汛前,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要在电视、网络等媒体上公布黄沁河防汛责任人名单和责任内容,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各级责任人要按照责任分工,深入到分管的防区或工程现场检查指导工作,研究解决实际问题。
(二)科学编制防洪预案。各级、各部门要针对近年来防洪预案在执行期间暴露出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各类防洪预案。要考虑非常情况下的抢险组织、物资调运、通信保障及后勤保障措施。要注意大型抢险设备和抢险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在抢险中的应用,进一步提高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沿黄乡镇要认真排查滩区流动人口情况,制订滩区流动人口迁安救护预案,落实迁安措施。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和有关部门按照防汛责任分工,分别制订切实可行的通信保障、交通管制、电力供应、灾民安置、卫生防疫、物资保障、后勤供应等相应的保障方案,并落实保障措施。
(三)抓好防汛队伍建设,搞好军民联防。要着重抓好群众骨干防汛队伍的建设,强化亦工亦农抢险队技术培训,使其不仅自身能查险、抢险,而且能指导群防队伍查险、抢险。黄沁河防汛专业队伍特别是机动抢险队要进行全员培训,扎扎实实开展岗位技术大练兵活动,对黄沁河防汛基本情况、防汛抢险的基本知识都要达到“应知、应会”,不断提高实战能力和抢险技术水平。加强与驻豫部队的联系,及时向部队通报汛情,完善“三位一体”军民联防体系。
(四)备足防汛抢险物资。防汛物资储备继续按国家、社会、群众三方面筹集。国家专备的防汛物资、设备要进行清点核实,保养维修,严加管理。同时,做好基础工作,掌握防汛需求情况,合理分布和适时调配防汛物资料物。群众备料仍按“备而不集,用后付款”的办法定点定位,登记造册,落实料源。社会有关单位和部门要结合生产、经营情况,积极储备防汛料物。随着工程抢险方法、技术的不断改进,大型机械在抗洪抢险中有不可低估的作用,县河务、交通等部门要结合防洪任务,落实社会和群众闲散施工、运输机械,登记造册,以备抗大洪、抢大险应急使用。
(五)落实滩区迁安救护措施。沿黄乡镇要进一步细化迁安方案和救护措施,对人员迁移路线、安置地点、救生工具、通信预警及卫生防疫等要周密安排,千方百计保证群众安全。特别要认真排查滩区流动人口情况,制订滩区流动人口迁安救护预案,落实迁安措施。
(六)切实加强河道管理。各级、各有关部门汛前要认真排查河道内安全隐患,并登记造册,落实监管责任单位和监管责任人,制订切实有效的防护措施,强化安全管理,确保黄沁河防洪安全。汛前各相关部门要对所辖河段河道内的行洪障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明确清障责任人,采取有力措施,依法清除行洪障碍;要严厉打击非法采砂活动,确保河道工程安全。
(七)做好应急管理。一是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按照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对防汛抗旱应急管理的要求,进一步修订完善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机制;二是加强防汛队伍技能培训和演练,提高其战斗力和快速反应能力;三是完善应急管理信息发布制度,提高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正确引导舆论。
(八)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各有关部门按照省委宣传部、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防汛抗旱新闻宣传报道工作的通知》(豫宣通〔2010〕3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黄河防汛抗旱信息发布程序,切实加强正面舆论引导,牢牢把握黄沁河防汛抗旱宣传工作的主动权。
四、建立督查机制
为确保黄沁河各项防汛抗旱措施落实到实处,建立黄沁河防汛抗旱督查机制。
(一)督查组织。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立黄沁河防汛抗旱督查组,适时分赴沿黄沁河各乡镇对黄沁河防汛抗旱工作进行全面督查。根据人事变动情况,督查组的组成和分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将另行文印发,各督查组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职责。
(二)督查内容。国家防汛法律、法规、政策及上级防汛指令贯彻执行情况;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抗洪责任制落实情况;有关部门履行防汛职责情况;领导责任制和各项防汛抗洪抢险及滩区迁安救护责任制落实情况;防汛宣传发动、队伍组织和实战训练情况,工程防护、物料筹集、预案制定等防汛准备工作开展情况;巡堤查险、工程抢险、河道清障、迁安救护等重大防汛措施落实情况;洪水期间领导上岗到位情况;防汛队伍上堤防守和巡堤查险情况。
(三)督查职责。黄沁河防汛抗旱督查组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领导下,对分管范围内防汛工作行使监督检查的职权。有权对防汛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提出批评;有权责令防汛工作不符合要求的单位限期整改;有权纠正违反防汛法规的行为。督查组视情节轻重有权对在抗洪抢险的紧急时刻不履行岗位职责、在抗洪抢险紧急关头临阵脱逃者;拒不执行经批准的防洪方案或防汛抢险指令者;巡堤查险不及时、巡查不认真,对问题漏查失察,贻误抢险时机者;玩忽职守,措施不力,给防汛抗洪造成重大损失者进行现场处理,事后由相关部门依据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最后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