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政〔2014〕9号
温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温县2014年防汛抗旱工作方案》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及单位:
现将《温县2014年防汛抗旱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乡镇、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温县人民政府
2014年5月27日
温县2014年防汛抗旱工作方案
根据焦作市防汛抗旱工作会议精神和《焦作市2014年防汛抗旱工作方案》要求,为科学有序地组织调度全县防汛抗旱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决执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扎实做好各项防汛抗旱准备工作,确保在规定的防洪标准内,主要河道堤防不决口,沟渠畅通不阻水,洼地不成灾,城镇安全度汛,交通干线正常运行,企业正常生产;对超标准洪水要做好应对安排,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减轻灾害损失。
二、主要任务
(一)河道防汛
1. 黄河、沁河
黄河、沁河防汛工作,要按照《温县2014年黄沁河防汛抗旱工作方案》严格执行。
2. 蟒河系
新蟒河、猪龙河、老蟒河、济蟒截排防汛工作要按照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下发的《全县内涝河道防洪预案》(温防指〔2014〕4号)执行。
新蟒河设计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设计防洪流量为670立方米每秒。1996年治理以来未发生大的洪水,工程运行多年来,堤顶塌陷冲涮比较严重,河道河床逐年淤高,河道行洪能力逐年减小,经核算,仅可通过约600立方米每秒的流量,不能满足20年一遇设计标准;2012年11月至2013年5月我县对新蟒河城镇段进行了整治,新建堤防未经洪水考验,未整治河道内存在大量阻水林木,有15座生产桥横跨主河桥,每逢汛期降水,河水猛涨,对周边村庄及企业形成威胁。
当新蟒河来水达到150立方米每秒时,要进行严密监视;达到200立方米每秒时,沿河的各乡镇政府及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要组织机关干部和有经验的民工巡查护堤。移民区东围堤至赵堡段新蟒河南堤,直迎黄河洪水,当黄河洪水流量达6000立方米每秒时,东围堤以下蟒河南堤部分堤段偎水,可能出现滑坡、渗漏等险情,各堤段责任人要及时上堤,昼夜进行巡查,密切注意水情、工情及河势的变化;同时,要及早准备,做到抢险队伍、责任段、巡查人员“三落实”,确保设防标准内洪水不决堤。新蟒河北堤与武陟控导工程连接的堤防,直迎黄河主流,一旦决口,洪水将顺堤向西回流,淹没大片农田,主汛期间,赵堡镇政府要组织人力对该段堤防严密防范。新蟒河各穿堤桥口是防汛薄弱地带,汛前应备齐编织袋、土方,一旦新蟒河漫滩行洪,所有穿堤桥口要按县防指指令统一封闭。新蟒河城区段堤防关系到产业集聚区工业企业的生产安全,工程按标准治理已完工,但未经大水考验,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要制订详细的防汛预案,组织企业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汛期企业安全生产。针对新蟒河河道内(除城镇段外)存在大量阻水林木,15座生产桥仅跨主河槽等阻水隐患,各相关乡镇、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要采取措施,确保安全度汛。
猪龙河易受新蟒河洪水的顶托,且由于左岸堤防标准较低,易发生险情。当猪龙河排水受新蟒河洪水顶托泄水不畅时,招贤乡、番田镇政府要派人严密固守猪龙河左堤,同时密切注意上苑村南老蟒河污水改道工程穿堤涵洞、石油管道穿堤处及老蟒河穿猪龙河倒虹吸三处工程隐患,确保在洪水流量达到106立方米每秒时不决堤。
2011年6月至2012年4月,我县对老蟒河温泉镇至赵堡镇陈家沟段进行了治理,但未治理段部分跨河建筑物前后的淤积杂物比较多,影响行洪,沿河各乡镇要进行全面清理。特别是南水北调干渠与老蟒河交汇处倒虹吸上游的漂浮物,赵堡镇政府要认真组织清理。目前,老蟒河陈家沟桥、老蟒河南平皋桥正在施工,河道内堆积大量的土方,影响河道行洪,施工单位要制定详细的防洪应急预案。赵堡镇北平皋老蟒河桥上下游两岸堤防破坏严重,今年多次淹没群众庄稼,镇政府要积极主动,不等、不靠采取“一事一议”的方法对堤防进行加固,保证洪水正常下泄,保证农业生产不受影响。
济蟒截排的设计防洪标准为52立方米每秒,当济蟒截排洪水达到25立方米每秒时,县防办要及时与市广利局联系,控制广利渠四号闸向济蟒截排分水,确保安全度汛。目前,济蟒截排治理工程正在施工,县防办要主动与广利局结合,争取在6月底全面完成河道疏浚工作。
3. 济河系
济河亢村倒虹吸处防洪设计标准为60立方米每秒,该处水位高程达110.60米时,如洪水继续上涨,县防办要及时与市广利局联系,利用广利渠四号闸向济蟒截排分水,以减轻济河的压力,保证济河堤防安全。当济河洪水达45立方米每秒时,武德镇政府要派专人巡查新村险工段,并采取措施加固堤防,确保堤防安全;南水北调工程在济河上修建的施工临时桥涵拆除后,两侧堤坡易滑坡,要高度重视;济河徐堡、广庄两座拦河闸在汛期要加强管理,做到启闭灵活,在保证安全度汛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利用引济干渠向护城河、北冷涝河输水。护城河担负着除涝和补水双重作用,武德镇政府要组织人力将引济干渠及护城河疏通,北冷乡要组织人员对南水北调右岸的护城河陈卜庄段右堤损毁堤防进行修复,利用汛期过境水引水补源。苏王、陈卜庄拦河闸在汛期要有专人管理,在保证安全度汛的前提下,落闸拦蓄,扩大补水面积。
4. 荣蚰河系
荣涝河的设计防洪能力为20立方米每秒,由于黄庄镇、温泉镇段堤防多处破坏,特别是黄庄镇段淤积阻塞比较严重,一旦发生大水,将会造成灾害。因此,凡堤防被破坏处要抓紧整修加固,及时清淤疏通;四号桥、小南张两座拦河闸要进行维修,并固定专人看守,随时按照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指令启闭。
蚰蜒河的原设计过水能力为39立方米每秒,经过2009年的疏浚整治,防洪能力极大提高。韩村、崔庄及张圪垱闸在汛期要派专人看管,加强维修保养,做到启闭灵活,保证蓄水泄洪。
(二)南水北调工程防汛
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在温县境内长19.6公里,涉及赵堡镇、南张羌镇、北冷乡、武德镇4个乡镇,南水北调干渠分别与黄河、新蟒河、老蟒河、周村涝河、北冷涝河、护城河、济河、沁河等8条河流相交,穿河工程建设加大了现有小型河道汇流水量,对南水北调干渠右岸河道排洪安全造成隐患。各有关乡镇要组织群众对辖区内的南水北调干渠右岸河道进行清淤,修复损毁堤防,保证大雨来临时行洪畅通。沁河倒虹吸段右岸新筑堤防未经洪水考验,县南水北调中线办要协调南水北调河南直管项目部及施工单位,制订详细应急度汛预案,落实度汛措施,确保安全度汛。
(三)城镇、工厂、道路及移民区防汛
城区、产业集聚区及各乡镇政府所在地的防汛工作,由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各乡镇政府及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负责制订防汛方案并组织实施。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要组织人员对城区排水沟进行全面检查,并维修疏通,确保城区降雨不成灾,涝水及时排。对危及城区度汛安全的隐患,要尽快采取措施,确保在规定的防洪标准内安全度汛;遇超标准洪水,要有相应的应急措施。工厂、企业、机关、学校、医院、银行、电力、电信、粮食、居民住宅区等防洪安全工作由其主管部门负责制订防汛方案,并组织实施;特别是学校、居民住宅、粮食仓库要重点检查,不能出任何问题。
县交通运输局在汛前要对公路、桥梁、路基进行全面检查,遇超标准洪水,要制订迂回方案和抢修措施,力保运输畅通。对新修桥梁下面遗留的建筑垃圾,应在汛前组织清理,同时要做好准备,为应急抢险和撤离人员提供运输工具。
县移民局及祥云镇、招贤乡政府要做好滩区移民的防汛工作。1998年修建的移民区防护堤建成后未经大的洪水考验,土质渗透性高,若堤根偎水时间过长,极易出现渗水现象,汛期需加强防守。县移民局、河务局要通力协作,对超标准洪水制订出防洪预案,确保移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平原除涝
平原低洼易涝区要保证沟河畅通,做到标准降雨不成灾,超标准降雨及时排。武德镇亢村、黄庄镇米庄及滩区移民区的低洼易涝区,要在汛前组织乡村群众抓紧疏通沟河,保证排水畅通。各内涝河上的涵闸要适时启闭,做到洪水不倒流,涝水及时排。
三、主要措施
(一)认真开展汛前检查工作。汛前,各乡镇、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要对辖区所有河道、堤防、闸涵、沟渠排水泵站等进行全面检查。工程管理单位要对所管理的闸门、启闭机、电机等进行认真检修、调试,启闭机要全程试车,保证正常运行。
(二)加强河道清淤清障工作。各乡镇、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要落实清障责任制,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限期组织清除。对在河道堤防上随意挖土、破堤种植、乱建乱占等现象,依照《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坚决予以制止或处罚。
(三)备足防汛抢险物资。防汛物资的储备实行分级负责和管理,采取依靠群众就地取材和政府适当储备相结合的办法,早动手、早准备。各乡镇、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和县直各单位要按照县防汛料物分配表抓紧储备。有关部门要按照计划组织货源,实行动态管理、定点储备,其存放数量和地点要及时上报县防办,以备调用,不得擅自挪用,以保证防汛抢险需要。
(四)加强防汛抢险队伍建设。要切实抓好以基干民兵为骨干的防洪抢险队伍建设,认真落实“四定”,即定领导、定任务、定人员、定措施。同时,要结合防汛抢险演练进行现场培训,做到责任明确,遇险拉得出、上得去、守得住。
(五)落实防御超标准洪水措施。各乡镇、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要切实按照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所制定的防御超标准洪水措施,对辖区内重点防洪工程的防御措施做出相应安排,并认真编制防洪预案及迁安救护方案,确保万无一失。
(六)加强防汛通信、汛情测报和调度工作。县联通、移动公司要优先保证防汛通信的畅通,县公安、供电、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等部门,要按照防汛要求搞好服务,必要时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可利用广播电视、移动通讯发布汛情和调度命令。县气象局要及时提供气象预报,尤其要做好大范围较大降雨的短期预报,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各乡镇、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要加强防汛值班,确保汛情上传下达。全县各降雨观测站要加强观测,对较大的降雨随时上报,努力提高测报精确度。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全社会防洪意识。《防洪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对防洪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动员社会力量,采取措施,做好防汛抗洪工作,提高防洪能力。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防洪工程设施和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全县各行各业、各部门团体、人民群众都要按照《防洪法》的要求,主动承担防汛抗洪义务。
各乡镇、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要强化防汛宣传工作,切实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水患意识,牢固树立居安思危、常备不懈的思想,克服麻痹侥幸心理,积极做好防汛工作。县新闻宣传部门要对防汛工作做好报道,大力宣传防汛抢险中的先进人物和模范事迹,增强全社会防洪意识。
(二)认真完善各种防汛责任制。各乡镇、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防汛抗旱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完善主要河道、堤防、涵闸等防洪工程的防汛责任制,逐级分解任务,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各级责任人要按照责任分工,深入分管防区现场检查指导防汛工作,及时解决实际问题。发生汛情后,要立即赶赴现场指挥抗洪抢险和救灾。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防汛要求,在业务范围内做好服务工作。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在防汛中要随时掌握雨情、水情、汛情、险情,提出对策,为领导当好参谋。
(三)严明纪律依法防汛。各乡镇、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要以大局为重,严格执行防汛纪律,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决不允许各行其事。对防汛指挥部发布的洪水调度方案、防汛指令及有关规定,必须坚决无条件地贯彻执行。对擅自改变调度运行计划、拒不执行防汛调度命令、玩忽职守、汛前不检查、大水来时贻误战机的,对三令五申不清障、设新障、破坏水利设施和盗窃防汛物资的,对干扰防汛工作,违章操作而造成损失的,都要追究直接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要依纪依法予以处理。
五、加强抗旱,搞好地下水回补工作
坚持防汛抗旱两手抓,在保证度汛安全的同时,充分利用汛期过境水,搞好地下水回补。汛前对引黄、引沁、引广利等引水干渠要全面进行检查并搞好清淤、疏通,保证干渠畅通,确保补水效果。各乡镇、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要加快抗旱应急工程建设,确保群众生产生活用水;在保证工程安全的前提下,要加强对抗旱设施、水源的管理和保护,汛期多拦多蓄,增加抗旱用水。要进一步加强抗旱服务组织建设,积极组建具有多种功能的防汛抗旱应急服务队伍,做到有旱抗旱、有汛防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