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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县工业生产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温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wenxian.gov.cn 发布日期:2012-05-05 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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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县工业生产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确保工业生产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有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1  指导思想及原则

    1.1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人为本,真正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到实处。把各方面的力量组织起来,协同作战,迅速有效地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尽可能的避免和减少损失,维护社会安全和稳 定。

    1.2原则: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是在预防为主前提下,贯彻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区域为主、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其中预防工作是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基础。

    2  组织机构及职责

    2.1组织机构

    2.1.1工业生产专业指挥部

    指挥长:分管副县长;

    副指挥长:县企业发展服务局局长、县安监局局长、县公安局局长;

    成员:县政府办、县企业发展服务局、县安监局、县公安局、县公安消防大队、县人武部、驻温武警部队、县卫生局、县质监局、县交通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气象局、县电业局等相关部门的主管副职。

    2.1.2工业生产专业指挥部下设工作组

    (1)综合协调组:负责各个工作组的协调组织工作,负责信息上传下达工作。由县政府办牵头。

    (2)医疗救护组:对受伤人员进行现场分类和紧急救治,并护送重伤人员至医院进一步治疗,以及对救援人员进行医学监护和为现场救援指挥部提供医学咨询。该组由县卫生局指定的具有相应能力的医院及组成。医疗机构应根据伤害和中毒的特点实施抢救预案。该组由县卫生局负责。

    (3)抢救救援组:负责现场控制、现场伤员的搜救、消防污染抢救设施、供电供水、疏散遇险物资等工作。由县公安消防大队、专业抢救队伍、事故单位抢险人员组成,火灾、爆炸类事故由公安消防大队负责,特种设备事故由质监局负责,建筑安全事故由建委负责。中毒类事故由县卫生局负责。

    (4)治安警戒组:负责布置安全警戒,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在人员疏散区域进行治安巡逻。由县公安局负责。

    (5)后勤保障组:负责组织抢险物资的供应,组织车辆运送抢险物资。由县企业发展服务局、县供销社、县交通局、县民政局等部门组成。

    2.2职责分工

    指挥长或指挥长委托副指挥长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指挥,成立现场指挥部,批准现场救援方案,组织现场抢救。负责组织全县工业生产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各工作组职责

    2.2.1县企业发展服务局:承接工业生产重大事故报告;请示指挥部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通知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各成员单位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事故和抢险救援进展情况;落实上级和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

    2.2.2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根据事故性质,组织专家进行灾害事故分析,制定现场应急救援技术方案,及时解决抢险救援遇到的技术难题,拟定处置对策;落实抢险指挥部的指示,对抢险救援现场综合协调;根据抢险救援现场事态发展,向现场指挥部提出抢险救援人员撤离现场的建议。

    2.2.3县公安局:负责制定人员疏散和事故现场警戒预案。事故发生后,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抽调警力、封锁现场、维持秩序,组织事故可能危及区域内的人员疏散疏离,对人员撤离区域进行治安管理。负责核对伤亡人数、伤亡人员身份。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2.2.4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制定火灾扑救预案。负责事故现场伤员的搜救、扑灭火灾,控制易染、易爆、有毒物质泄露。事故得到控制后负责现场清理工作。

    2.2.5县卫生局:负责制定受伤人员救护、治疗应急预案。确定专业治疗与救护定点医院,培训相应医护人员;指导定点医院储备相应的医疗器材和急救药品;负责事故现场调配医务人员、医疗器材、急救药品,组织现场救护及伤员转移。负责统计伤亡人员情况。

    2.2.6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制定特种生产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对经营企业执行标准情况进行督查。

    2.2.7县气象局:负责制定气象服务应急预案。为事故现场提供风向、风速、温度、降雨量等气象资料。

    2.2.8县供销社:负责制定应急救援物资供应保障预案。负责组织抢险器材和物资的调配。

    2.2.9县财政局:负责应急救援资金的准备、调度和落实工作。

    2.2.10县民政局:民政局配合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3  现场组织与救援

    3.1先期处置

    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险情)发生后,事故单位和现场人员在迅速向专业指挥部报告事故(险情)的同时,要立即启动本单位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做好以下工作:

    3.1.1实施紧急疏散和救援行动,组织职工和群众开展自救互救;

    3.1.2立即组织专业队伍和有关人员迅速开展抢救、处置工作,控制事故(险情)扩大,为后续救援创造条件;

    3.1.3紧急调配所辖应急资源用于应急处置;

    3.1.4对现场实施动态监测,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3.1.5及时向公众发出危险或避险警告;

    3.1.6及时向县相关专业指挥部报告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险情)情况和先期处置情况,请求实施救援。

    上报事故电话:政府办 6192669   6192371

    专业办公室   企业发展服务局:   6102833

    安 监 局:6196005                          公安局:110

    消防大队:119                              医  院:120

    3.2专业救援

    3.2.1专业指挥部接到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险情)报告后,应立即通知专业指挥部指挥长赶赴事故(险情)现场,指挥长应下令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同时应立即向指挥部指挥长汇报。

    3.2.2专业指挥部成员赶赴事故(险情)现场后,根据事故(险情)发生地点的地形地貌,迅速选择靠近抢险一线、便于指挥的安全地带建立现场指挥部,同时根据现场情况,按照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险情)应急救援责任分工,向有关单位下达抢险命令。

    3.2.3现场指挥部成立后,迅速制定抢险救援具体实施方案,组织
各抢险救援小组,立即开展工作。

    3.2.4负有抢险救援职责的部门、单位,接到抢险命令后,其主要负责人和抢险救援队必须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到达事故现场后,按照现场指挥部下达的抢险救援任务,迅速投入抢险救援工作。

    3.2.5抢险工作结束后,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参加抢险的单位有序撤离现场。

    3.2.6参加抢险的单位撤离现场后,现场指挥部应立即组织现场恢复工作。

    3.3善后处理

    事发单位和综合协调组应做好伤亡家属的安抚工作,稳定群众情绪,积极协商处理善后事宜。

    4  事故报告程序

    4.1重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必须做到按照规定立即将发生的特大事故的情况报告归口管理部门(工业专业指挥部)、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和当地政府,并具体分别迅速转报上级部门。在二十四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上级部门。

    4.2特种设备专业指挥部办公室接到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险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指挥部,并下令启动特种设备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同时组织人员赶赴现场。

    5  工作要求

    5.1各工业企业要结合本企业实际,制定详细、具有可操作性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方案。

    5.2各工业企业要定期或不定期地举办培训、演练,配备专用救援器材,并熟练掌握各种器材的性能。

    5.3一旦出现险情,要及时组织人员抢险,并及时上报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