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王亚斌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2012年4月13日,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王亚斌等同志职务任免事项,现通知如下:
决定免去:
史广卿同志县公安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王亚斌同志为县公安局局长;
免去:
岳崇德同志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温县人大常委会
2012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