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政〔2012〕6号
温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温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年活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及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我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和焦作市人民政府统一部署,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三年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年活动。现将《温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温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充分发挥农村公路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作用,当好交通先行,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和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县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三年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年活动(以下简称“管养年活动”),促进我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常态化、规范化、科学化。为确保管养年活动扎实开展,根据省、市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贯彻落实《河南省农村公路条例》为主线,按照《河南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年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坚持“建设是发展,养护也是发展,而且是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巩固和完善“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以县为主,乡村配合”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以“十、百、千”示范工程和“好路杯”竞赛活动为载体,以创建省级“文明示范路”、“文明示范乡镇”和“文明示范片区”为引领,以日常养护和路政巡查工作为重点,以制度保障和规范管理为抓手,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全面加强我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努力推动全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步入科学发展轨道,不断提高管养水平和服务水平,为中原经济区建设和我县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活动时间
温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年活动从2012年元月开始,到2014年10月底结束。
三、活动目标
通过管养年活动,在全县着力落实省交通运输厅提出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十、百、千”示范工程创建活动,进一步完善管养体制,健全管养机制,落实管养制度、提升管养质量,做到“五个到位”,实现“四个提高”。“五个到位”即:管养责任落实到位、机构人员配备到位、制度制订到位、资金筹措管理到位、监督检查考核到位。“四个提高”即:提高管养能力、提高路况水平、提高服务质量、提高群众满意度。具体目标如下:
(一)管养责任落实,财政资金保障有力
为确保我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年活动得到有效落实,县政府每年将农村公路管养工作纳入县、乡人民政府年度工作目标,并按照已出台的《温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考核标准》(温政办〔2007〕66号)和《温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办法》(温政〔2008〕29号),委托县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对各乡镇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进行定期化、常态化和过程化考核;同时按照县政府(温政〔2008〕29号)文件要求,县、乡两级政府在年度财政预算中分别按县道每年每公里1000元,乡道每年每公里10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500元标准配套安排小修保养资金。每年年初县、乡两级财政将所列支的县、乡、村道小修保养资金转入县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农村公路管理所财政专户。其中,县道小修保养资金由农村公路管理所管理安排使用,乡、村道小修保养资金根据县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对各乡镇乡、村道日常养护季度、年终考核结果,分季度直接拨付到乡镇农村公路管理站专户。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专款专用,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挤占、挪用,并实行年度审计制度。
(二)管理机构健全,职责明确
县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按照管养体制改革的有关规定,将单位名称、规格、人员落实到位;各乡镇设立农村公路管理站,有独立的办公场所,专职的工作人员,明确具体的管养范围和职责。县道管理的工作制度、工作标准、内业资料在全市范围内实现统一、规范,乡、村道管理制度、工作标准、内业资料在全县范围内实现统一、规范。
(三)养护覆盖面不断扩大,养护质量稳步提高
1、全县农村公路县、乡、村道列养率要达到100%。经常性养护率:县道达到100%;乡道第一年达到60%,第二年达到70%,第三年达到80%;村道第一年达到40%,第二年达到50%,第三年达到60%。具体养护标准如下:
路肩培护:县道路肩单侧宽度不低于1米,乡道路肩单侧宽度不低于0.75米,村道路肩单侧宽度不低于0.5米,路肩培护整理要达到平整密实,横坡顺适,外缘顺直,与路面衔接平顺,并且洁净无杂物。
边坡培护:路基边坡稳定,上下边坡刷修整齐、顺适,挡墙等防护设施及植物防护设置合理,并且整齐无残缺。
县、乡道穿村路段:易淤积、易冲刷路段,乡镇政府应视具体情况开挖、铺砌边沟,必要处应设置排水暗沟。
路面:农村公路应常年保持路面整洁,路拱适度,平整顺适,排水顺畅,行车舒适。道路路面无影响行车的明显病害,沥青路面无坑槽、沉陷、龟裂、松散、波浪、拥包,水泥路面无破碎板、错台、板角断裂、坑洞、露骨现象。
2、改善农村公路技术状况(MQI),优良路率稳步提高,次差路率大幅下降。根据2011年统计数字,我县农村公路路面(PQI)中等路以上的比例为76.4%,略微高出全国平均水平(全国平均水平为76%)。按照上级公路管理部门要求,我县农村公路路面(PQI)中等路以上的比例须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三年后达到80%以上。
3、提高农村公路绿化率(已绿化里程占可绿化里程的比例)。2011年我县农村公路养护统计年报,县道绿化率为73.7%,乡道为69.1%,村道为49.6%,统计数字显示,县道绿化率略微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全国平均水平为县道74%,乡道为59%,村道45%),乡、村道绿化率略高于全国水平。各乡镇和林业主管部门要利用春、冬季节大力开展县、乡、村道绿化工作,每年至少以2个百分点递增,确保三年后,县、乡、村道单项绿化率达到90%以上。
4、文明示范乡镇创建。为落实养护体制改革精神,实现乡道乡管、村道村管的目标,提升农村公路乡、村道养护质量和通行能力,全县10个乡镇都要积极参与创建省级文明示范乡镇活动。活动要求标准:乡道经常性养护率达到80%以上,村道达到60%以上,路面(PQI)中等路以上的比例达到80%以上,乡、村道单项绿化率达到90%以上。
5、文明示范路创建。按照“十、百、千”示范工程要求,创建完成省级“文明示范路”50公里,其中县道35公里、乡道15公里。
6、村道文明示范路创建。全县创建30公里村道“文明示范路”。
五、活动安排
(一)活动范围:纳入我县农村公路统计范围的县、乡、村道及所属的桥涵、隧道、沿线附属设施等。其中,县道8条179公里,由县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养护;乡道18条160公里,村道397条308公里,由各乡镇负责管理养护。
(二)参加单位和人员:全县10个乡镇及农村公路管理站,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农村公路管理所、交通路政管理所,从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三)活动步骤:管养年活动分动员部署、组织实施和总结评比三个阶段。
1、动员部署阶段(2012年2月1日至25日)
县政府将在2月下旬召开由全县各乡镇、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县发改委、县国土资源局、县财政局、县林业局等部门主要领导参加的“温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年活动”动员会,安排部署管养年活动各项工作。同时县政府将在新闻媒体上大力宣传管养年活动的意义和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重要性,强化管理养护意识,使管养年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全社会关心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良好氛围。县政府将农村公路管养工作纳入县、乡人民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进行考核。
2、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2月至2014年6月)
(1)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管养年活动的主要任务和职责:负责农村公路县道的日常管理和养护,县道文明示范路创建,协调各乡镇对县道进行绿化,为各乡镇管养年活动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
县道养护:从2012年2月份起,全县县道经常性养护率达到100%,按照县道养护标准实施养护,路面(PQI)值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到2014年6月底达到80%,县道绿化要主动与沿线乡镇结合,力争在2012年春季把所有能绿化的路段全部绿化,每年春、冬季对缺损、枯死的树木进行补栽,确保三年内绿化率达到90%以上。
路政管理:交通路政管理所要加大路巡力度,对破坏路产、路权行为实施严厉打击,遏制在公路范围内乱倒垃圾、毁路、损树、私搭乱建现象的发生,每年路政案件查处率要达到100%,结案率达到98%以上,营造出和谐的农村公路通行环境。
文明示范路创建:我县在未来三年内完成50公里省级文明示范路创建任务。其中县道35公里,乡道15公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把创建线路规划好,制订出切实可行的创建方案,在2012年2月底之前报县政府办公室。根据以往我县文明示范路创建经验,在2012年底完成县道文明示范路创建15公里,做好路肩培护,绿化苗木补栽,路面病害处理,完善标志、标牌设置等创建工作,2013年底完成文明示范路创建15公里,2014年6月底之前完成5公里文明示范路创建。
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2012年2月底之前把各乡镇乡、村道项目及里程、管理养护标准、文明示范路涉及的乡道创建、文明示范乡镇创建方案、村道文明示范路创建方案、《温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办法》、《温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考核标准》送达各乡镇,同时在管养活动过程中抽派技术人员帮助指导各乡镇开展活动。
(2)各乡镇管养年活动的主要任务和职责:负责辖区内乡、村道日常管理养护,文明示范路涉及到的乡道创建,文明示范乡镇创建,村道文明示范路创建,县、乡、村道绿化及过村路段排水设施的修砌。
乡、村道日常养护:各乡镇所辖农村公路乡、村道日常管理养护工作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乡、村道列养率达100%。2012年底,乡、村道经常性养护率分别达到60%、40%,2013年底,乡、村道经常性养护率分别达到70%、50%,到2014年6月底,乡、村道经常性养护率要达到80%、60%以上。乡、村道路面(PQI)平均中等路以上要逐年提高,2012年达到77.4%,2013年达到78.4%,2014年6月底达到80%。2012年底,乡、村道绿化率分别达到71.1%、51.6%,2013年底分别达到73.1%、53.6%,2014年6月底分别达到75.1%、55.6%。
文明示范乡镇创建:未来三年内,在全县10个乡镇大力开展创建省级文明示范乡镇活动。文明示范乡镇创建分外业和内业,外业涉及乡、村道路容路貌,路肩培护整理,标志标牌、公里碑、百米桩设置,平交道口治理,绿化等内容。内业包括乡、村道管理养护工作计划、工作目标,乡镇管理养护人员例会制度、例会记录,日常管理养护检查记录、管理养护活动记录,各项规章制度等。2012年2月底前,各乡镇要召开创建省级文明示范乡镇动员会,广泛宣传和发动,形成浓厚的创建氛围,2014年6月底前,县政府组织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各乡镇对文明示范乡镇创建成果进行验收。
村道文明示范路创建:主要目标是路面干净整洁,路肩培护整理到位,绿化率达到100%。2012年底完成13公里村道文明示范路创建,2013年底完成13公里村道文明示范路创建,2014年6月底完成4公里村道文明示范路创建。
文明示范路创建:创建省级文明示范路涉及到的乡道,主要目标是路肩培护整理,绿化树木栽植,路面病害处理,标志标牌、公里碑、百米桩的设置等工作。2012年底完成乡道文明示范路创建5公里,2013年底完成乡道文明示范路创建5公里,2014年6月底完成乡道文明示范路创建5公里。
修砌排水设施:县、乡道过村路段设置排水设施,各乡镇在2013年底之前完成县、乡道过村路段排水沟的修砌工作。
3、总结评比阶段(2014年7月至9月)
2014年7月5日前,各乡镇、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全面、系统地回顾总结三年管养年活动取得的成效,签订目标完成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并将管养年活动总结报县政府办公室。2014年7月20日前,县政府对各乡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管养年活动开展成效分别进行考核排名,对考核前三名的乡镇和单位进行奖励。
五、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开展管养年活动是进一步提高农村公路养护质量和管理水平,提升农村公路整体服务功能的重大举措,是改善人民群众出行环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参加活动的各单位、各部门一定要把开展好管养年活动作为“十二五”期间交通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要认真组织干部职工了解和掌握工作内容、具体目标、考核评价标准;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精心谋划,积极组织,及早动手,迅速掀起管养年活动的高潮。
(二)明确职责,加强领导
参与活动的各单位、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本着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的原则,做好职责内的各项工作。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根据省厅管养年活动实施方案,细化量化目标措施,指导各乡镇开展好管养年活动,县政府将建立日常监管机制,定期考核各乡镇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活动开展情况;各乡镇和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是各项管理养护目标的具体落实单位,要把管养年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根据县政府明确的任务目标和工作措施制定本乡镇、本部门落实方案并组织抓好落实。
(三)强化措施,完善制度
1、推行管养工作信息化。大力推进农村公路管养工作信息化建设,以现有农村公路电子地图库和项目库为基础,逐步建立“一路一档”、“一桥一档”的管理养护电子档案,构筑简便宜行、覆盖全面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电子基础数据库。2012年完成县道“一路一档”、“一桥一档”的管理养护电子档案,2013年完成乡道“一路一档”、“一桥一档”的管理养护电子档案,2014年完成村道“一路一档”、“一桥一档”的管理养护电子档案。在此基础上,全面掌握所辖农村公路技术状况,依据年度筹集的养护资金,科学编制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计划,合理安排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及日常养护管理工作。
2、建立养护巡查制度。县政府组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各乡镇每月对管养年活动巡查1次,巡查所有农村公路县、乡、村道。巡查中发现问题的由责任单位限时解决,对解决问题不及时、不到位的单位或个人在全县予以通报。
3、完善监督考核机制。县政府每季度按照《温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考核标准》,加强对管理养护工作的监督和考核,考核结果与责任单位的工作绩效、评先评优、奖罚体系挂钩。县政府每年对养护及时、路况良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养护不力、路况不佳的单位或个人在全县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以监督考核机制推动管养工作常态化、规范化,促进养护质量的稳步提高。
4、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及时掌握交流管养年活动开展情况。各乡镇、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按照不同任务阶段,及时、准确地向县政府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每年6月10日和12月10日前,向县政府报送阶段性工作总结。
(四)加强管理,确保实效
1、认真落实农村公路管养资金。县、乡两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行使农村公路管理职能,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所需经费纳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安排一定的财政资金,用于村道日常养护。严格执行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管理使用制度,切块用于农村公路养护的燃油税转移支付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挪用于农村公路建设和其他用途;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及需地方筹集的养护工程不足部分的资金,按照《河南省农村公路条例》及市、县出台的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要求予以落实。
2、严格执行农村公路管养规程。养护单位和人员要依照农村公路管养技术规范、操作规程、认真实施养护作业。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要切实加强养护工程管理,规范养护工程计划编制、设计、招投标、施工组织、质量控制和工程验收等环节的管理,确保养护工程质量;重视日常养护工作,结合本地实际,探索完善管理养护模式,因地制宜地采用市场化养护、分段承包养护、委托承包养护、专业化养护等有效模式开展日常养护作业。建立“常态化巡查、定期清扫维护、专案修复”的周期性作业制度,结合季节特点开展针对性养护,使农村公路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
3、加大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和治超力度。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和《河南省农村公路条例》的要求,建立“政府负责、部门执法、群众参与、综合治理”的管理体系,充实路政管理力量,加强路政队伍建设,扩大农村公路路政管理覆盖面,加大路面巡查力度,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推进县乡道路路政结案率每年提高1%。加大治超工作力度,在农村公路重要路口和连接干线公路入口处设置限行标志,同时可在必要的乡道和村道上设置限高、限宽设施,禁止超限车辆行驶;采取流动检测方式对超限车辆进行治理,遏制超限车辆行驶农村公路。引导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员、沿线群众积极参与公路保护工作,鼓励农村公路路政管理与乡规民约相结合、与养护生产相结合,切实维护好路产路权,保障农村公路安全、完好、畅通。
4、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与应急保障能力。参加活动的各单位、各部门要把安全生产放在首位,强化养护生产安全监管,消除安全隐患;针对农村公路缺桥少涵、安全防护设施不足、抗灾能力弱等突出问题,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加快应急队伍建设,加大应急物资储备,提高公路安全和应急保障能力,最大限度保障公众安全出行。
5、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县道、乡道和村道设立养护责任公示牌,公布管理养护主管单位、承养公司名称或养护承包人姓名和养护质量监督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有条件的可通过向社会公布热线电话,投诉邮箱等方式更广泛地接受监督,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局面,确保管养年活动取得实效。
6、多层次开展技术创新和技术交流培训。依托管养年活动,探索和总结管理养护经验,组织交流学习与推广,加大对乡镇农村公路管理站的技术指导培训力度,通过组织培训班、发放技术指南、实地技术指导等方式,提高一线人员的技术素质和管理能力。农村公路管养人员在活动期间每年应参加不少于一次的技术或技能培训。结合农村公路养护工作实际,研究推广适合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特点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做好农村公路养护科研成果的转化工作,以科技应用保证养护质量,提高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