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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温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2年温县林业生态网络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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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2年03月01日

温政〔2012〕1号

温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12年温县林业生态网络建设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及单位:
    《2012年温县林业生态网络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2年温县林业生态网络建设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林业工作会议精神,巩固省级林业生态县创建成果,加快推进生态宜居温县建设,争创全国绿化模范县,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建设生态宜居温县为目标,以构建林业生态网络为主线,认真组织实施各项林业工程,努力增加森林面积和森林蓄积量,打造绿化亮点精品工程,为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县奠定基础。
    二、建设任务
    大力实施“绿色通道”工程,在境内主要道路、河道两侧和重点区域实施造林绿化,力争全年完成造林面积1.5万亩。
    三、重点工程
    (一)实施鑫源路东延和东围堤绿化工程,完成司马大街沿线绿化改造升级。
    (二)实施老蟒河、新蟒河、蚰蜒河、南水北调干渠两侧绿化工程,提高引沁补源渠绿化密度。
    (三)完成现代农业示范区苗木补植补栽。
    (四)实施滩区原料林更新项目,建立绿化苗木繁育基地和薄皮核桃种植基地。
    (五)广泛开展村镇绿化,巩固完善农田防护林体系,完成26个“林业生态示范村”创建任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各乡镇要继续实行植树造林行政首长负责制,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全力参与和支持林业生态网络建设。县林业部门要建立健全生态档案,进一步完善考核奖惩办法,同时要会同县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做好对“林业生态示范村”创建活动的考核验收。
    (二)落实政策,加大投入。实施林业生态网络体系建设,资金投入是关键。今年,省、县对林业的扶持仍分别为各级财政一般性支出的2%和1%。乡镇也必须按照财政一般支出的1%比例安排林业生态网络建设资金;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深化林业改革,确保新植树木林权落实到人,国家惠农政策落实到户,并根据实际情况,扩大造林占地补偿面积,提高补偿标准,提高农户造林积极性。县农行、农发行、农村信用联社、财险等金融机构要加大对林业的扶持力度,拓宽林业投融资渠道,为林业生态网络体系建设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
    (三)创新机制,典型带动。要积极创新造林模式,在滩区原料林基地推行林地竞价招标模式,推动林业规模化经营;对道路、农田林网,推行“返租承包”方式,落实林木产权,提高土地综合效益;要吸引社会资金投入林业,营造各种所有制、各类投资主体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继续深入开展林业创先争优活动,对植树造林先进乡镇和“林业生态示范村”达标的行政村加大资金奖励力度;继续开展优秀造林大户评选活动,大张旗鼓进行宣传表彰,通过典型的示范引路,努力营造“造林有功、育林光荣”的浓厚氛围,推动林业生态网络体系建设顺利进展。
    (四)深化改革,兴林富民。要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积极开展林权抵押贷款、森林资源保险等金融服务业务,畅通林业发展的融资渠道。加快县林权管理中心建设,逐步开展林权评估、拍卖、交易业务,为林农和木材经营户提供一个公开、公正、透明、优质的服务平台,推动全县林业产权交易步入规范化、合法化、长效化发展轨道。同时,要深入挖掘林地生产潜力,提高林地综合效益;培育林下经营大户,大力提升林下经济发展水平,加快兴林富民步伐,推动全县林业又好又快发展。
    (五)广泛宣传,全民参与。县新闻单位要加强对林业生态网络建设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宣传,进一步强化公民的生态意识,营造人人关心林业、支持林业、发展林业的舆论氛围。县林业部门要坚持和完善“义务植树登记卡”和义务植树考核制度,丰富义务植树载体,对无能力完成义务植树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可采取以资代劳的形式完成其应尽义务,确保全县适龄公民每人植树5棵,形成“全社会办林业,全民搞绿化”的崭新局面,为林业生态网络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六)依法治林,确保实效。县林业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和林地征占用审核、审批制度,加大对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案件的查处力度。要进一步深化林业执法改革,整合执法力量,规范执法行为,建设廉洁务实、业务精通、素质过硬的行政执法队伍,为林业生态网络建设提供全方位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