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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温县人民政府关于对《2011年政府工作报告》所列重要工作进行责任分解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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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1年03月07日

温政〔2011〕7号

温 县 人 民 政 府
关于对《2011年政府工作报告》所列重要工作
进行责任分解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温县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明确提出了“十二五”时期和2011年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奋斗目标和工作重点,是指导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文件。为确保《报告》安排的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现将重点工作进行责任分解。
    希望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学习领会,准确把握县委、县政府的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对《报告》所列重点工作进一步明确目标、细化责任,拿出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自我加压、努力工作,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具体工作进展情况于每月25日前以书面(加盖公章)和电子邮件形式报送县政府督查室。对工作不力,不能按要求完成任务的单位,将按照《行政机关首长问责暂行规定》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对未按时上报进展情况的单位,县政府督查室将予以通报批评,并在年终目标考评时予以扣分。

 


 

                                                                 二○一一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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