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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温县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林业生态县建设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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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1年02月16日

温政〔2011〕5号

温县人民政府
关于2011年林业生态县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林业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生态温县”建设进程,确保2011年实现林业生态县目标,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快生态建设、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林业产业发展、农民致富和生态文化建设步伐,坚持决心不动摇,工作不松懈,力度不减弱,为实现林业生态县目标,开创我县林业工作新局面,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主要目标:强力实施“百、千、万”林业生态工程,高标准营造100条穿田林带、1000亩围村林带和10000亩工业原料林,春季完成造林总面积达到1.6万亩,全面达到林业生态县建设标准。
    二、重点、亮点工程
    (一)重点工程:
    完成县乡村道路、生产路路林522条,消除300亩以上农田大网格100个,确保全县农田林网控制率达到95%以上。
    (二)亮点工程:
    1、蚰蜒河绿化工程。该工程全长11150米,规划植树9.56万株。其中:黄庄镇区域内3000米,植树2.5万株;番田镇区域内8150米,植树7.06万株。两堤外侧农田各植10米宽5行107杨,路外肩和内肩各植1行核桃树。
    2、滩区3号路更新工程。工程全长4700米,总面积560亩。其中:温泉镇3000米,面积360亩;赵堡镇1700米,面积200亩。
    3、滩区吉祥大道林带工程。工程全长11000米,新补植面积300亩,路两侧植树达到20行,宽度40米。其中:祥云镇7000米,面积180亩;招贤乡4000米,面积120亩。
    4、滩区工业原料林基地示范工程。高标准建设南张羌镇、赵堡镇5号路两侧工业原料林示范基地2000亩。
    三、任务分解
    任务分解到10个乡镇。
    温泉镇2420亩:县级以下路林47条,面积230亩;围村林130亩,工业原料林2060亩,穿田林带9条。
    岳村乡1420亩:县级以下路林58条,面积230亩;围村林70亩,工业原料林1120亩,穿田林带7条。
    祥云镇1520亩:县级以下路林98条,面积300亩;围村林120亩,工业原料林1100亩,穿田林带13条。
    招贤乡1200亩:县级以下路林7条,面积30亩;围村林80亩,工业原料林1090亩,穿田林带3条。
    番田镇1680亩:县级以下路林52条,面积880亩;围村林120亩,工业原料林680亩,穿田林带12条。
    黄庄镇1430亩:县级以下路林48条,面积370亩;围村林120亩,工业原料林940亩,穿田林带12条。
    北冷乡630亩:县级以下路林55条,面积160亩;围村林70亩,工业原料林400亩,穿田林带4条。
    武德镇1030亩:县级以下路林58条,面积380亩;围村林120亩,工业原料林530亩,穿田林带11条。
    赵堡镇2350亩:县级以下路林72条,面积580亩;围村林100亩,工业原料林1670亩,穿田林带19条。
    南张羌镇2320亩:县级以下路林27条,面积210亩;围村林70 亩,工业原料林2040亩,穿田林带10条。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今年林业生态县建设继续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县政府的安排,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乡镇村的造林工作。县林业生态县创建指挥部办公室要建立健全生态档案,进一步完善考核奖惩办法,要会同县委、政府督查室,认真落实乡镇目标责任制和县直单位督导责任制。
    (二)落实政策,多方筹资。实施林业生态建设,资金投入是关键。今年省、县对林业的扶持分别为各级财政一般性支出的2%和1%。对于造林保存难度大的县级以下路林、围村林、穿田林带所用苗木由林业部门无偿提供;经验收合格,对按规划造林并占用基本农田的实际面积或株数给予补偿。同时,要注重吸引社会资金投入林业建设,营造各种所有制、各类投资主体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各乡镇要用足用好国家政策,积极调整支出结构,优先安排并逐年增加林业建设资金。县农行、农发行等金融机构要加强对林业建设的信贷支持,拓宽林业投融资渠道,为林业生态建设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
    (三)深化改革,增强活力。要继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不断创新模式。各乡镇要以确权发证为核心,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确立农民的经营主体地位,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真正实现“林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的林业发展格局。同时,要深入挖掘林地生产潜力,全面提升林地综合效益,拓宽农业增效、农民增收途径,实现林业又好又快发展。
    (四)广泛宣传,示范带动。县电视台、电台要加强林业建设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宣传,进一步强化公民的生态意识,营造人人关心林业、支持林业、发展林业的舆论氛围。各乡镇要将实施好的工程树立为示范工程,以典型示范作用带动全县林业的发展。县林业部门要坚持和完善“义务植树登记卡”和义务植树考核制度,创新义务植树载体,对无能力完成义务植树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可采取以资代劳的形式完成其应尽义务,确保全县适龄公民每人植树5棵,形成“全社会办林业,全民搞绿化”的崭新局面,为林业生态县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五)依法治林,确保实效。县林业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和林地征占用审核、审批制度,加大对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案件的查处力度。要进一步深化林业执法改革,整合执法力量,规范执法行为,建设廉洁务实、业务精通、素质过硬的行政执法队伍,为林业生态县建设提供全方位的法治保障。

                                                                 二○一一年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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