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政〔2011〕4号
温县人民政府
关于温县2010—2020年农田水利建设规划的
批 复
县水利局:
你局《关于上报〈温县农田水利建设规划(2010—2020年)〉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温县农田水利建设规划(2010—2020年)》。
二、要对水土资源现状、开发潜力及水环境承载能力进行充分论证,加强与水利生态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现代农业发展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衔接,充分发挥工程整体效益。
三、要按照规划内容整体推进,分步实施,突出重点工程建设,为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和现代农业发展提供有力的水利支撑和保障。
四、要认真编制年度计划,协调相关部门整合支农涉水项目,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农业整体抗御灾害的能力。
五、要健全体制、完善机制,加强水利改革与管理,逐步形成建、管、养、护于一体的水利工程良性运行机制。坚持谁投资、谁建设、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水利工程建设,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此复。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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