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0-04-2024-00067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机关 自然资源局
成文日期 2023年12月22日
标       题 温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温县2024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的通知
发文字号 温政土〔2023〕63号
发布时间 2024年01月30日

温政土〔2023〕63号


温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温县2024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有关部门及单位:

《温县2024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温县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2日



温县2024年度土地储备计划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加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风险防范的要求,更好地实施温县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土地收储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切实发挥土地调控作用,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依据《自然资源资源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自然资源资规〔2017〕17号)、《财政部、自然资源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储备资金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18〕8号)和《河南省自然资源资源厅、河南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河南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南监管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土地储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豫自然资源资发〔2023〕56号)等有关政策法规要求,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编制原则

(一)坚持规划先行

土地储备计划的编制必须以“十四五”规划、国土空间开发规划等相关规划为依据,合理确定计划指标,指导具体项目确定。

(二)坚持以“供”定“储”

综合考虑本级社会经济发展以及土地储备开发潜力,结合年度土地需求,以土地供应为目标,合理确定新增储备土地规模,保障年度土地储备开发总量动态平衡,确保土地市场平稳发展。

(三)坚持协调发展

优化土地储备开发空间格局,加快城市空间结构调整,优先储备城区道路周边地块,促进城区及城郊结合部协调发展。

(四)坚持节约集约

强化土地储备职能,优先储备开发国有存量建设用地,优先储备开发闲置、空闲和低效利用土地。

二、2024年土地储备计划安排

(一)2023年度末储备土地结转情况

2023年度末结转储备土地95.4421亩(见附件1:温县2023年储备土地结转明细表)。

(二)2024年度新增储备土地计划

2024年拟新增储备土地380.6223亩(见附件2:温县2024年新增储备土地明细表)。

(三)2024年度储备土地供应计划

2024年度储备土地计划供应总规模为476.0345亩,共涉及10个储备地块(见附件3:温县2024年储备土地供应计划表)。

(四)年度土地储备资金需求总量

2024年度计划储备土地总规模为380.6223亩,共7个储备地块,计划储备资金约0.2641亿元,储备资金以财政专项资金为主要来源。

(五)土地储备计划的调整

由于土地储备工作的复杂性,在计划执行过程中,因土地市场调控政策变化、城市规划调整等情况无法收储土地的,应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每半年对土地储备计划调整一次。土地储备计划需要调整的,按原批准程序备案、报批。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各种配套措施

土地储备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政府各职能部门,存在着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居民安置、土地整理、土地开发、项目立项、前期规划选址、规划控制指标的确定等问题。因此在土地储备过程中,将不断加强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协调好城市各相关部门的职能。

(二)加强计划实施及监督管理

要进一步提高储备计划的严肃性。加强对计划实施的监督管理,提高计划执行效果,引导县本级土地储备工作健康有序发展。借助信息系统、统计报表等多种手段,及时全面掌握计划执行情况,督促相关责任主体按计划实施。

(三)各负其责,协调配合

县土地储备中心应不断完善和改进土地收储工作,逐步完善全县统一的土地收储和集中供应制度;县财政、自然资源、审计部门应对土地储备的成本开支进行定期核查、审计;县发改、自然资源、财政、人社、农业农村等各部门要根据土地储备进展情况,各司其职,及时跟进,确保土地储备计划顺利实施。

附件:

1.温县2023年储备土地结转明细表

 2.温县2024年新增储备土地明细表

 3.温县2024年储备土地供应计划表

责任编辑:温县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