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0-04-2022-00019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机关 自然资源局
成文日期 2022年07月18日
标       题 温县人民政府关于划拨2022-划拨0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发文字号 温政土〔2022〕22号
发布时间 2022年11月08日

温政土〔2022〕22号

   

温县人民政府

关于划拨2022-划拨01号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的批复

 

县自然资源局: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划拨2022-划拨0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温自然资〔2022〕76号)已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划拨用地目录》《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将2022-划拨01号宗地划拨给焦作黄河河务局温县黄河河务局,作为温县防汛调度中心项目用地,划拨价款为160.607万元,土地用途为机关团体用地。

2022-划拨01号宗地位于子夏大街东侧,东至温县中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西至子夏大街,南至焦作市春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至绿化带,面积为10906.3平方米(折合16.3595亩)。

请你单位接此批复后,及时签发《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并依法办理土地登记手续,监督用地单位按批准用途使用土地。

此复

 

 

 

温县人民政府

2022年7月18日

责任编辑:温县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