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0001-03-2022-00007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机关 温县党政门户网站
成文日期 2022年05月11日
标       题 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县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温政办〔2022〕8号
发布时间 2022年05月16日

温政办〔2022〕8号


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温县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及单位:

《温县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11



温县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征缴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决策部署,进一步降低征缴成本、提高征缴质量和工作效率,全面做好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特制定征缴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各乡镇(街道)集中组织力量对辖区内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进行征缴,确保2022年全县参保人数不低于上一年度,确保在2022年6月10日前全面完成征缴工作任务。

二、缴费要求

(一)缴费标准:2022年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和5000元,共15个缴费档次。缴费档次由个人自行选择,鼓励多缴多得,早参保、长缴费、不间断,切实享受政府惠民政策。

对易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边缘易致贫和突发严重困难等返贫致贫人员)、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暂保留每人每年100元的最低缴费档次。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重度残疾人员,县财政每人每年代缴100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代缴后仍享受缴费补贴)。对参保缴费的烈士遗属每人每年补贴50元。对参保缴费的领证独生子女父母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父母,年龄在45周岁以上(含45周岁)的每人每年补贴100元。

(二)参保范围:凡具有我县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且未参加其他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三)新增参保缴费:符合参保条件的居民,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份(特殊群体还应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等资料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办理参保手续。

(四)集中缴费时间:2022年5月15日至2022年6月10日。

三、缴费方式

为全面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持续推进“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措施,继续推行以微信、支付宝为主的多种缴费方式进行征缴。对符合参保条件的居民,以村(居)为单位进行集中征收。

四、征缴流程

为有效降低征缴成本,提高征缴质效,结合我县实际,决定继续推行“政府主导、部门协作、乡镇组织、村级落实”的征缴工作机制。

(一)加大宣传发动。各乡镇(街道)按要求及时召开征缴工作动员会,多渠道广宣传社保政策和缴费方式。县税务、人社等部门要充分利用媒体、微信、手机短信等媒介形式,广泛宣传发动,加强缴费辅导,提高群众的政策知晓率和参保积极性。

(二)严密组织征收。各乡镇(街道)采取以村(居)为单位进行集中征收。各村(居)委会至少指定2人具体负责征缴工作,大力督促、宣传辅导城乡居民使用微信、支付宝等方式自行缴费。具体缴费步骤见《操作指南》。同时做好新参保人员的信息登记工作,登记后及时传递至各乡镇(街道)人社所,以便居民及时缴费。

(三)强化监督考核。城乡居民养老参保缴费工作纳入县政府对乡镇(街道)的年度考核目标。按周通报征缴进度,对组织不力、进度缓慢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违反城乡居民养老参保缴费有关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征缴工作顺利开展,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成立2022年温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各成员名单具体如下:

组 长:陈 宁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成 员:马庆华 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副主任

高晓斌  县委办公室副主任

刘  卫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张红卫  县税务局局长

唐  芳  县财政局局长

李  勇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王晓亮  县民政局局长

马  伟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刘虎臣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任之有  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主任

赵立武  县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

李汶杰  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理事长

袁  方  黄河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

郭东林  温泉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

王艳宾  岳村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路路  张羌街道办事处主任

许晓晓  祥云镇镇长

杨永富  招贤乡乡长

许宏伟  番田镇镇长

康志强  黄庄镇镇长

何  伟  北冷乡乡长

时  莹  武德镇镇长

王宾宾  赵堡镇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税务局,张红卫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之间的统筹协调。

六、明确责任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工作是一项惠及千家万户的民生工程。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履职尽责,抓实抓好,确保征缴工作圆满完成。

(一)县税务局:负责城乡居民养老征收宣传资料印制及各乡镇征缴人员业务培训;负责已参保人员的往年补缴征收,为新参保人员进行险种登记等;做好申报开票,及时将征收款上解入库。

(二)县财政局: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贴资金、困难群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划拨。

(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提供征缴数据底册;及时做好新参保人员登记工作;负责与税务部门做好征缴信息与账户资金的核对工作;负责城乡养老保险政策的咨询解释与宣传工作。

(四)县民政局:负责核准、提供低保户信息,督导低保户及时缴费,确保应保尽保。

(五)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核准、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父母信息,督导其及时缴费,确保应保尽保。

(六)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负责核准、提供困难群众信息,督导困难群众及时缴费,确保应保尽保。

(七)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核准、提供烈士遗属信息,督导烈士遗属等及时缴费,确保应保尽保。

(八)县残疾人联合会:负责核准、提供重残人员等信息,督导重残人员等及时缴费,确保应保尽保。

(九)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负责征缴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各乡镇村组的缴费服务等工作;运行维护缴费端口等,确保资金安全。

(十)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成立辖区城乡居民养老征缴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组织召开本乡镇(街道)征缴工作动员会、培训会,督促各村(居)委会认真开展征缴工作,按要求时限完成任务,确保应保尽保,征缴人数较去年适度增长。

责任编辑:温县党政门户网站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