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0001-03-2023-00034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机关 温县党政门户网站
成文日期 2023年05月08日
标       题 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温政办〔2023〕11号
发布时间 2023年05月16日

温政办〔2023〕11号


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办理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2023年县政府共承办县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109件(重点建议10件)、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提案82件(重点提案9件)。为切实做好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办理责任

认真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是履行政府职能、提高决策水平、推动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重要体现,是汇集民意、广纳民智、服务人民的重要途径,也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措施。各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负责抓,明确专人具体抓”的办理工作机制,明确责任、主动作为、深化落实,确保今年办理任务顺利完成。

二、加强协调配合,提升办理质效

(一)强化沟通协商。各承办单位要通过“请进来开门办理”“走出去上门办理”“沉下去现场办理”等方式,与代表、委员进行办前、办中、办后全过程沟通,充分听取意见建议,共谋共策,协商解决问题,确保沟通率100%。

(二)强化协作配合。要密切协作配合,特别是对涉及面广、综合性强、问题复杂、难度较大的建议、提案,主办单位要负起牵头责任,主动与协办单位沟通联系,共同研究,合力推进,确保办理工作取得实效;协办单位要积极配合,客观准确地提出意见,及时送达主办单位,并通力合作做好走访工作,坚决杜绝因推诿扯皮而影响办理进度。

(三)强化重点办理。各主办单位要将人大代表重点建议、政协委员重点提案作为办理工作的重中之重,主动邀请代表、委员,通过现场办理、实地调研、专题协商等形式,加强对建议、提案所提问题和意见建议的研究,共同提出解决落实的具体措施,同时,重点建议、提案答复代表、委员之前,承办单位须报主管县长审定。

三、明确办理程序,统一规范答复

(一)严格办理时限。各承办单位要从建议、提案交办之日起,认真对照各自承担的办理工作任务,制定办理实施方案,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按照要求迅速办理,同时,要严把答复意见政策关、内容关、文字关、格式关,确保答复文件用语规范、逻辑清晰、内容实在、数据准确、态度诚恳。各承办单位要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进展情况,于6月30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县政府办公室,内容应包括:本单位主要经验和做法、领导重视情况、制度建设情况、与代表、委员沟通联系情况、所提问题解决或采纳情况等。9月10日前,所有建议、提案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委员,将办理结果以正式文件一式15份连同电子版,报县政府办公室(wxzfdc@163.com)。

(二)加强二次办理。对代表、委员明确表示“不满意”或提出异议、要求重新办理的建议、提案,承办单位要主动与代表、委员沟通,详细了解不满意的原因,积极采取措施进行二次办理,在1个月内再次答复代表、委员。

(三)规范答复格式。答复文件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格式(见附件3),实行一案一答,根据问题的解决程度,用“A、B、C”标出办理结果(标注在答复文件首页右上角)。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标注为“A”;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标注为“B”;所提问题因受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需以后研究解决的,标注为“C”。答复文件由各承办单位送达至代表、委员,联名提出的建议、提案应逐一送达至每位代表和提案者,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共同承办的建议、提案,由主办单位征求协办单位意见后再做出答复,同时附《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见附件4)。

四、严格督导检查,跟踪推进落实

县政府办公室将对事关重点领域改革、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办理情况,通过实地督查、随机抽查、电话催办等方式进行全程跟踪督查。对办理进度快、工作质量高的承办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对无故延期或办理较差的进行通报批评,并将办理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建议、提案具体内容和代表、委员联系方式,请登录邮箱查看(rdjyzxta@163.com)。



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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