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0001-03-2023-00028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机关 温县党政门户网站
成文日期 2023年02月27日
标       题 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温政办〔2023〕3号
发布时间 2023年03月15日

温政办〔2023〕3号

 

 

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温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2022年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经开区管委会,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河南省数字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市县两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豫数政办〔2022〕9号)和《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焦政办〔2023〕2号)要求,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温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和单位要对照《温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加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动态管理,如出现行政许可事项变动调整的,要及时予以公布,并抄送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确保清单的准确性、权威性。要做好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等各类清单中行政许可事项的衔接,确保事项同源、统一规范。

二、严格依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和单位要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按照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要求,进一步明晰行政许可权力边界、规范行政许可运行,为企业和群众打造更加公平高效的审批环境。要严肃清查整治变相许可,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

三、切实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和单位要依托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明确监管重点,对列入清单的事项,充分评估实际情况和风险隐患,科学划分风险等级,实施有针对性、差异化的监管政策,提升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对清单内事项要逐项明确监管主体,完善监管规则和标准。对调整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要健全管理机制,严格审查把关,落实监管责任,提高监管效能,坚决杜绝一放了之、只批不管等问题。

 

附件:温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版).docx

 

 

 

温县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7日

责任编辑:温县党政门户网站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