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0001-03-2023-00066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机关 温县党政门户网站
成文日期 2023年11月03日
标       题 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县加强防雷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温政办〔2023〕35号
发布时间 2023年11月03日

温政办〔2023〕35号


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温县加强防雷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及单位:

《温县加强防雷安全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3日



温县加强防雷安全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有效防范雷电灾害安全事故发生,提升我县防雷安全管理能力,进一步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雷安全工作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23〕19号)和《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加强防雷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焦政办明电〔2023〕20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原则,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把防雷安全工作纳入安全责任目标管理,持续完善防雷安全责任体系,安全规范防雷安全管理。

二、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防雷安全责任意识,充分认识防雷安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落实防雷安全监管措施,完善重在从根本上消除防雷安全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机制,扎实推进防雷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防雷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有力安全保障。

三、工作任务

(一)健全防雷安全责任体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落实防雷安全领导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切实加强对防雷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防雷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把防雷安全纳入安全生产工作统筹部署。要加强防雷安全监管经费保障,及时解决防雷安全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将防雷安全纳入政府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目标考核体系。

气象部门要加强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管理,应急管理、住房城乡建设、教育、水利、文化广电和旅游、市场监督、交通运输、科工信、卫生健康、城管、商务、电力等行业部门要落实防雷安全监管责任,将防雷安全监管工作纳入本行业、本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内容和专项检查范围,运用“互联网+监管”“执法+专家”模式,切实提高监管效能。

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要强化防雷检测主体责任,自觉接受气象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遵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确保出具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数据与结果真实、客观、准确,不得超出资质等级承接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业务,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雷电防护装置检测项目。

(二)提升防雷安全业务能力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加强雷电监测网络建设,在气象灾害高影响行业和人员密集场所建设雷电监测预警系统,采取多重手段指导社会公众采取正确安全防护措施。

气象部门要建立完善雷电实时监测和短临预警业务系统,提高雷电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及雷电防护技术水平,扩大雷电预警信息发布的覆盖面。要建设防雷安全监管业务平台,对防雷安全工作情况进行全程智能化管理。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充分应用气象灾害风险普查成果,在规划编制、项目准入等环节指导管理对象做好雷电敏感工程、建设项目雷电灾害风险评估与雷电防护装置设计施工等工作,督促管理对象建立雷电安全风险管控和自查自改自报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三)开展防雷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部门要按照《河南省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和《河南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河南省气象局关于开展防雷与升放气球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豫减委办〔2023〕8号)要求,认真组织开展防雷安全风险和隐患排查整治,建立本区域本行业防雷安全重点单位防雷安全工作台账,实施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清单化管理。对存在防雷安全隐患的单位,要及时下发整改通知,责令限期整改并跟踪检查督导,确保整改到位。

(四)加强防雷安全科普宣传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把防雷减灾知识普及工作向乡村延伸、向基层延伸,纳入各级党政干部、企事业负责人、各行业安全监管人员以及中小学校教育培训内容,纳入乡村振兴宣传教育培训体系。要充分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等各类媒体,结合咨询热线、展览展示和现场解答等多种手段,通过典型案例向广大群众普及防雷安全政策法规、安全知识、安全技能,不断提高全民防雷减灾与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有效减少雷电灾害影响和损失。

四、保障措施

(一)坚持政府主导,凝聚部门合力。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县长担任组长的全县防雷安全工作专班,定期召开会议对防雷安全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研究推动重点工作。各专班成员要加强协作联动,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联络员负责防雷安全工作,建立多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形成防雷安全监管各司其职、部门联动、密切配合的工作新格局(工作专班见附件)。

(二)创新监管方式,建立长效机制。积极探索将防雷安全执法纳入县政府综合执法体系,进一步健全跨区域、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坚持一手抓突出风险治理,一手抓长效机制建设,认真总结实际工作中形成的经验做法,固化提升为防雷安全管理制度和标准。

(三)强化考核督导,严格责任落实。县政府将组织对有关部门防雷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问效。要建立雷电灾害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工作不力或者应急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依纪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附件:温县防雷安全工作专班的职责



附件

温县防雷安全工作专班的职责

一、工作专班组成人员

组 长:桑卫江 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王焱硙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苗军伟 县气象局局长

王永军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成 员:杨媛媛  县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陈红剑  县财政局党组成员

徐永奇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王占营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任争辉 县自然资源局总规划师

訾红山 县公安局副局长

马 军 县民政局副局长

郑红旗 县教育局总督学

李京耖 县农业农村局总农艺师

任拥军 县水利局副局长

侯 阳 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

王长宏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总监

吴卫娜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董 方 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副局长

王新志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张学勇 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王海兵 县商务局副局长

赵宁乐 县气象局副局长

翟鹏鹏 中国移动温县分公司网络部经理

陈冠霖 中国联通温县分公司副经理

侯大勇 中国电信温县分公司网络总监

纪卫杰  国网温县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张  兵  温县烟草公司副经理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地点设在县气象局,苗军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专班及其办公室和成员单位职责

(一)工作专班职责

组织领导全县防雷安全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防雷安全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推动重点工作,协调解决全县防雷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工作专班办公室(县气象局)职责

负责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对可能遭受雷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检测工作;落实易燃易爆场所、雷电易发区内的旅游景点或者已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场所以及雷电风险高且没有防雷标准规范、需要进行特殊论证的大型项目等雷电防护装置的设计审核、竣工验收以及这些领域的防雷安全监管;做好雷电灾害监测预报预警服务,组织开展雷电灾害调查鉴定。

(三)成员单位职责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分管行业领域的防雷安全工作,重点做好危化品、非煤矿山等行业的防雷安全监督检查,将防雷安全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目标考核体系,组织协调雷电灾害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县发展改革委:负责重大项目的防雷安全监督检查,督促有关企业(单位)落实防雷安全主体责任。会同气象部门在规划编制、项目准入等环节指导管理对象做好雷电灾害风险评估与雷电防护装置设计施工等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将防雷安全工作经费按相关管理规定纳入财政预算,做好防雷安全工作经费保障。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竣工验收,履行相关领域的防雷安全监管职责。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在城市规划、重大建设项目、重点工程的推进中统筹考虑雷电灾害风险因素,联合气象部门做好区域性雷电灾害风险评估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本系统防雷安全工作,定期开展防雷安全检查,做好防雷安全隐患整改;负责雷击伤人事件社会稳定维护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加强民爆物资仓储等防雷安全监管。

县民政局:负责养老、儿童福利等机构防雷安全工作,定期开展防雷安全检查,做好防雷安全隐患整改。

县教育局:负责教育领域防雷安全工作,重点做好学校教学、办公场所和教职员工、学生宿舍等场所的防雷安全监管,组织学校开展雷电灾害防御知识的科普宣传教育。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协调做好农业生产方面防雷安全工作、宣传工作。

县水利局:负责水利领域防雷安全工作,定期开展防雷安全检查,做好防雷安全隐患整改。

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文化广电和旅游领域的防雷安全工作,重点做好旅游景区、文保单位等重点场所防雷安全监管。

县市场监管局:通过双随机检查等方式,联合气象部门开展防雷安全检查,会同气象部门开展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失信主体联合惩戒。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交通运输领域防雷安全工作,重点做好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防雷安全监管,督促有关企业(单位)落实防雷安全主体责任。

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负责民用爆炸品、民用飞机等领域防雷安全工作,督促企业落实防雷安全主体责任,会同气象部门定期开展防雷安全检查,做好防雷安全隐患整改。

县卫健委:负责医疗卫生领域的防雷安全工作,重点做好医院、卫生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防雷安全监管,督促有关单位落实防雷安全主体责任。

县城市管理局:负责城镇燃气领域防雷安全工作,督促有关企业(单位)落实防雷安全主体责任。

县商务局:负责商务领域防雷安全工作,会同气象部门重点做好大型商场、超市、餐饮、住宿等商贸服务场所和成品油流通行业的防雷安全监管工作。

中国移动、联通、电信温县分公司:做好通信设施防雷安全工作,将防雷安全情况纳入监督检查内容,落实防雷安全主体责任。

国网温县供电公司:负责国网电力系统防雷安全工作,定期开展防雷安全检查,做好防雷安全隐患整改。

县烟草公司:负责本行业防雷安全工作,定期开展防雷安全检查,做好防雷安全隐患整改。

工作专班实施协同监管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及时通报国家、省有关防雷安全的重要会议、重大活动、重要文件及工作进展情况。工作专班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工作专班办公室提出申请,按程序报工作专班组长批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工作专班成员会议,必要时邀请其他有关部门(单位)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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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温县党政门户网站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