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政办〔2012〕42号


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印章管理使用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及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印章的管理和使用,确保印章管理使用的严肃性,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印章管理和使用的重要性
    印章是各单位行使职权的合法凭证,具有法定性和严肃性。加强印章的管理和使用,对规范行使职权、依法开展工作、提升政府形象具有重要的意义。最近一段时间,由于个别单位印章管理使用不规范,影响了工作开展,产生了不良后果。希望各单位充分认识印章管理使用的重要性,严格执行印章管理使用制度,推动各项工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
    二、建立健全印章管理和使用制度
    印章的管理和使用,必须始终遵循“确保安全、秩序规范、责任明确、有据可查”的原则。各单位要制定本单位印章管理使用制度,规范印章管理使用程序。要明确专人保管印章,印章专管人员不得委托他人代用、代存印章。使用本单位印章,必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签后方可用印。严格进行用印登记,登记内容包括用印日期、事由、批准人、用印数、承办人等,并及时将《印章使用登记表》、领导审批原件、用印件及有关文件存档备查。印章专管人员需调动岗位的,要做好交接工作。
    三、严明印章管理和使用纪律
    接通知后,各单位要对本单位印章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及时消除管理漏洞。县政府督查室将于近期对各单位印章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督查,对印章管理不规范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违反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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