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0001-01-2023-00035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机关 温县党政门户网站
成文日期 2023年03月10日
标       题 温县人民政府关于持续增加农民收入的实施意见
发文字号 温政〔2023〕3号
发布时间 2023年03月28日

温政〔2023〕3号


温县人民政府

关于持续增加农民收入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有关部门及单位:

近年来,我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持续增长,城乡居民收入比持续缩小,但农民收入增速明显缓慢。为精准有效做好农民增收工作,实现“十四五”期间我县农民收入保持较高水平目标,制定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发展乡村产业,增加农民经营性收入

(一)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全县已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42.92万亩。实施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到2025年,改造提升农田2.26万亩。实施耕地质量提升工程,大力发展节水、节肥、节药、节地农业,大力推广增施有机肥、秸秆还田等技术,培肥耕地基础地力,到2025年,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利用率力争达到43%,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3%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5%以上。发展优质专用小麦,形成专种、专收、专储、专用和经营规模化、产加销一体化的产业格局,加强优质专用小麦新品种繁育和栽培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利用,到2025年,全县优质专用小麦种植面积达到8万亩。发展优质玉米,大力推广耐密植、抗倒伏、抗病虫、适于机械化作业的玉米新品种。(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发展优势特色农业。坚持发展“一种一药”优势特色产业。在种业方面,以制种大县项目为抓手,坚持做强企业,做优基地,做强品牌,全力推动温县由制种大县向种业强县转变。在怀药方面,以统购统销产业发展模式为突破口,坚持品种培优、品种打造,推动怀药产业转型升级。同时加快发展优质草畜、优质花生、优质林果、优质蔬菜等。到2025年,优质专用小麦面积稳定在8万亩以上,四大怀药种植面积稳定在8万亩;其中铁棍山药种植面积达到3万亩以上。到2025年,全县奶牛存栏量达到0.45万头,家禽存栏量120万只以上,生猪年饲养量稳定在10万头左右,肉、蛋、奶类产量分别达到1.2万吨、1.6万吨、1.8万吨以上。加快发展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和名特优新农产品,推进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到2025年,全县认证农产品数量达到33个以上,省级以上农产品品牌达到5个以上,达到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标准。积极发展“一县一业”“一镇一特”“一村一品”,加快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制种大县、农业产业强镇等建设。(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促进加工业提质增效。培育绿色食品,做优面制品、做精怀药制品、做强调味品,实施冷链食品、休闲食品、特色功能食品、数字赋能、品牌设计等升级行动。有相关政策支持和涉企服务的职能部门,推动政策向相关产业企业倾斜,更好的扶持企业发展壮大。开发区全力做好政策落实和配合服务,全面加强外引内育。到2025年,全县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销售收入达70亿元。(责任单位: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培育现代农业新业态。加快发展乡村旅游,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工程,围绕温县“一种一药”和文旅产业,发扬太极文化、黄河文化、移民文化、司马文化、红色文化、农耕文化,积极发展乡村旅游、农村电商、健康养老、体育运动、文化创意等新产业、新业态。到2025年,全县打造2个生态旅游示范乡(镇)、6个乡村旅游特色村和一批乡村康养村旅游示范村。发展农村电商,依托“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培育县域冷链、快递、电商物流示范园区。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积极推进供销社为农服务中心建设,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邮政快递公司、农业服务公司生产服务一体化发展。(责任单位: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供销社、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五)提升科技和装备支撑水平。着力推进种业振兴,推动我县由良种生产大县向良种质量强县跨越;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利用,优化良种繁育体系,稳定30万亩小麦种子生产基地面积。到2025年,培育新品种(配套系)6个以上,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到98%以上。推动农机装备创新应用,推进粮食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推进花生等大宗经济作物和怀药生产机械化,加快果蔬、畜牧、设施农业和农产品加工等设施装备发展,培育专业化、综合性的农机服务组织,探索全程托管、“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互联网+农机作业”等农机服务新模式,到2025年,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90%以上,主要粮食作物(小麦、玉米)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稳定在98%以上。加快数字农业农村建设,加强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在农业农村领域的应用,依托温县数字乡村建设项目,整合资源实现农业农村数字化应用。(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科学研究所、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促进就业创业,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

(六)加快乡村人才培养。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多途径开展乡村人才培养,每年完成农业农村从业人员和转移就业劳动力持证培训任务3100人次以上;推动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积极参与技能培训评价工作;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大力培养现代农民、农业生产经营者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推行“参训农民+专家教授+课堂培训+基地实训+创业指导+政策扶持+跟踪服务”集成培育模式,到2025年,培养高素质农民2000人以上,全县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不少于1万人。(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发展改革委、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七)加快市场主体培育。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和国家、省、市、县级示范社四级联创,提升家庭农场发展质量,大力发展社会化服务组织。支持供销社发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坚持扶大扶优的原则,围绕小麦、玉米、畜禽、“四大怀药”、优质果蔬等特色优势农产品生产加工,实施龙头企业培育工程,建立国家、省、市级培育清单,促进龙头企业规模快速壮大。加快培育龙头企业带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跟进、小农户参与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到2025年,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到40家,其中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到15家,市级以上农民合作社发展到35家以上,市级以上家庭农场发展到20家,省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到8家,市级以上农业社会化服务示范组织发展到15家以上。供销社系统建设标准化一站式为农服务中心1个。(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供销社、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八)促进农村劳动力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推动农村劳动力有序外出就业,拓宽就业创业渠道,引导农民工到新产业、新业态就业创业。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以脱贫农民和农村低收入群体为重点,实施一批能够广泛带动农村劳动力就业增收、投资规模小、技术门槛低、前期工作简单、务工技能要求不高的基础设施项目,增加就业容量。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在村集体经济基础较好的地方,探索开发道路养护、垃圾污水处理、高标准农田管护等岗位,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监测对象,特别是其中的弱劳力、半劳力等就业。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对外经营,承担农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积极吸纳农民就业。(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发展改革委、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九)吸引人才返乡干事创业。为创业人员提供开业指导、项目策划、政策咨询、信贷融资等服务。以乡情乡愁为纽带,通过兼职挂职、技术咨询、项目合作等灵活多样的人才柔性流动政策,吸引企业家、党政干部、专家学者、医生教师、规划师、建筑师、律师、技能人才等服务乡村振兴事业。完善集体经济组织人才加入和利用机制,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鼓励银行、证券、保险、担保、基金等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引导工商资本投资乡村事业,带动人才回流乡村。(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国人民银行温县支行、县金融工作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深化农村改革,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十)深化土地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促进土地经营权以出租、入股或其他方式流转,增加土地租金和分红收益。总结我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工作经验,提高农村集体土地收益。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积极稳妥开展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建立并运用农村产权交易平台,促进农村产权有序流转。(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十一)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巩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采取多种形式盘活农村集体资产,积极开展未发包土地、四荒地、闲置房屋建筑物、经营性资产出租等流转交易,推动农村资源资产资金各类要素进入市场。通过发展现代农业、乡村旅游、健康养生养老、投资入股社会企业、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等方式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开展“强强联合”与“帮贫扶弱”行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之间进行资源联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等进行股份合作,利用党建引领、产业带动等机制发挥各自比较优势,抱团发展,激活集体经济组织、服务组织和农户活力及其发展积极性。用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政策,运用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与银行有效衔接实现集体资产抵押融资等。加大财政支持和政策激励,吸引一大批乡贤和社会人士返乡创业,激活农村生产要素。到2025年,年经营收入5万元以上的村达到90%,10万元以上的达到50%,50万元以上的达到10%。(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十二)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与农民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以市场为纽带进行联结,开展订单收购,指导农户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实施标准化、专业化、规模化生产;以服务为纽带进行联结,为农户提供统一标准化服务;以股份为纽带进行联结,支持农户入股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采取入股保底分红和盈余返还等方式,让农民合理分享增值收益。我县依托省级怀药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项目,进一步完善怀药龙头企业与农户、农村之间利益联结模式。(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强化政策扶持,增加农民转移性收入

(十三)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加快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小麦最低收购价等惠农补贴政策。持续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发挥供销合作社联农助农机制,降低农业生产资料(主要是农药、化肥)采购价格,稳中提升种粮比较收益。按照“政银担保投”五位一体支农模式要求,运营好县级农信贷款担保平台。创新农村金融支持政策,推广金融扶贫卢氏模式、兰考普惠金融模式,开展整村授信,创新信贷产品,增加信贷规模。落实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推动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实现小麦、玉米主粮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全覆盖。完善支持农业产业投资政策,吸引和撬动国有资本、金融资本、民营资本和境外资本参与乡村建设运营,参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的相关程序,为入市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提供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等金融服务。依托我县政府性投资基金,引导社会资金进入农业农村建设领域。落实涉农贷款业务差异化监管制度,开展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强化金融机构涉农贷款考核,提高新增存款用于当地贷款比例。(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供销社、县农业农村局、中国人民银行温县支行、县金融工作局)

(十四)推动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巩固提升“四好农村路”创建成果,推行路长制,建立养护长效机制,围绕农村通客车路线,对3.5米以下的农村公路实施拓宽改造,到2025年,新(改)建农村公路50公里。推进实施温县城乡供排水一体化项目,2023年基本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县域全覆盖。推进农村信息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实施县域城乡信息通信网络一体化建设,加快5G、千兆光网“双千兆”网络协同发展,到2025年,实现乡镇以上区域和重点行政村5G网络全覆盖,城乡“数字鸿沟”进一步弥合。健全县、乡、村三级物流服务网络,加强县乡村冷链设施供给,建立覆盖农产品加工、运输、存储、销售等环节的全程冷链物流体系,健全乡村物流网络,降低农村物流成本,到2025年,基本建成设施完善、运转高效、多方协同、绿色创新的县域城乡物流体系,行政村快递物流服务通达率达到100%,培育一批乡村物流龙头企业。(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县商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十五)推进农村公共服务提质降费。稳步推行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建立群众可承受、财政可负担、运营可持续的城乡客运票制票价体系。推进农村网络精准降费,进一步加大对脱贫户及监测对象、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通信资费优惠力度。积极支持农村中小学寄宿制学校建设,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高质量建设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落实“对口帮扶”“乡聘村用”等政策,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到2025年,50%的乡镇卫生院建成社区医院,15%的乡镇卫生院达到或接近二级综合医院水平。加快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完善特殊群体基本保障制度,适度扩大低保覆盖范围,逐步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孤儿保障标准及补助水平,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到2025年,基本建成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制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5%以上,实现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全覆盖。(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县教育局、县卫生健康委、县民政局、县医保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五、健全农民增收体制机制,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

(十六)强化组织实施。积极开展“五星”支部创建,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基层组织全面加强、全面过硬,因地制宜选准做强特色产业,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认真落实《焦作市经济运行监测研判调度工作方案(试行)》要求,加强市、县两级沟通对接,按照时间节点,对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进行动态监测,及时分析研判。把持续增加农民收入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任务,

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实施,完善政策措施,明确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强化协同配合,加大投入力度,形成工作合力。加强统计调查,做好调查样本轮换工作,科学选取调查户和记账户,确保客观真实反映农民收入。加强考核评估,把农民收入增速纳入各乡镇(街道)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和乡村振兴考核范围,进一步增加权重,强化考核结果运用。(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发展改革委、县统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十七)推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以“一县一省级开发区”为载体,培育壮大主导产业。实施产业集群提速行动,聚焦主导产业,培育壮大2个以上龙头企业,力争每年实施1个重点企业转型升级和承接转移项目,高水平建设产业集群公共服务综合体。到2025年,力争发展1个百亿级产业集群。实施现代服务业推进行动,配套发展研发设计、检验检测、物流仓储等生产性服务业,培育发展法律、商务、咨询等专业服务业,加快发展现代物流、商贸流通、文化旅游、健康养老等产业。(责任单位: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县商务局、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民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十八)加快脱贫群众增收。接续推进田园增收、养殖富民等产业发展“十大行动”,带动提高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家庭经营性收入。以“雨露计划”提升行动为抓手,提高脱贫劳动力持证比例,通过组织劳务输出、加大公益岗位开发等方式确保脱贫人口务工就业规模稳中有增。将脱贫攻坚及过渡期内各级财政投入形成的经营性资产确权到村集体,及时移交管理权,盘活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加快发展。加大产业资金投入,强化产业发展,因地制宜发展配套产业,促进乡村产业提质增效。到2025年,全县脱贫人口收入增速持续高于农村居民平均水平,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持续高于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增速持续高于当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相当于当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例持续增加。(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十九)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推进县城扩容提质,提升综合承载和综合服务能力;把乡镇建成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促进特色小镇规范健康发展,推动周边农民就地就近城镇化。到2025年,培育发展2个3万一5万人的中心镇。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城镇化,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城镇化机制,全面取消县城落户限制政策,确保稳定就业生活的外来人口与本地农业转移人口享受同等落户政策。完善以居住证为载体的城镇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机制,不断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统一、制度并轨,促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支持其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上述权益。(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县卫生健康委、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温县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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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温县党政门户网站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