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政〔2016〕2号
温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16年温县林业生态建设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直各有关单位:
《2016年温县林业生态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温县人民政府
2016年2月15日
2016年温县林业生态建设
实 施 方 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会暨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创建进程,着力营造生态家园,根据《河南省林业生态建设提升工程规划(2013-2017年)》和《焦作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12-2020年)》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目标,紧紧围绕生态和民生两条主线,按照“重点提升、总量拓展、创新机制、增加效益”的要求,巩固“两带、四区、八路、十河”林业生态网络建设成果,深入实施城乡造林绿化,全面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奠定坚实的生态基础。
二、建设任务
强力推进城乡绿化,完成造林绿化面积1.25万亩。
三、重点工作安排
(一)重点实施5项重点造林绿化工程:
1.实施南水北调干渠两侧绿化工程。干渠两侧各营造100米宽绿化带;干渠与新孟路、常阳路等2个交叉口各建设1处生态游园,造林总任务为5600亩。涉及赵堡镇、南张羌镇、北冷乡、武德镇和园林局。
2.实施沿黄生态涵养带工程。以建设黄河滩区特色经济林基地、绿化苗木基地和速生丰产林基地为重点,完成造林5500亩。涉及沿黄各乡镇和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3.实施生态廊道绿化提升工程。以焦温高速、温徐路、新洛路、王廷大街—南水北调穿黄工程出水口旅游通道等“创森”线路两侧树木更新改造为重点,完成造林500亩。涉及沿线各乡镇。
4.实施农田林网改造提升工程。以十万亩方高标准粮田为重点,大力推进农田防护林建设,完成造林800亩。涉及番田镇、黄庄镇和武德镇。
5.实施“美丽乡村”绿化工程。按照生态、宜居要求,完成全县11个村的造林绿化任务。涉及全县各乡镇和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二)重点实施5项城区园林绿化工程:
1.完成司马大街绿化改造提升工程。
2.完成2-3个街心小游园建设工程。
3.启动慈胜公园建设项目。
4.实施环城水系绿化景观工程,在东渠、西渠、南渠重点节点规划建设滨河公园,合理设置行人和自行车休闲驿站、休闲广场等,打造城市特色亮点,真正让城市水系变成城市风景。
5.创建3个市级园林式单位。
四、推进措施
(一)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落实。各乡镇党政领导是第一责任人,主管副职是直接责任人,要按照目标任务,逐级落实责任,保证资金投入,精心组织施工,全面完成今年造林绿化目标任务;要动员机关干部和群众大力开展义务植树活动,确保全县适龄公民每人每年植树3—5棵,并积极组织创建“省级造林模范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共同推进造林绿化工作。县农林局负责业务指导、技术服务、检查验收并及时兑现补助政策;县园林局负责会同相关乡镇完成南水北调干渠2个重要节点绿化;县水利、供电和交通运输部门分别负责南水北调干渠两侧打井、架线和观光通道建设;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要组织区内企业大力开展绿化美化,力争创建1-2个“省级园林式单位”;陈家沟景区管理局、河务局等单位分别负责做好陈家沟文化旅游区、堤防等绿化工作,努力形成全民动手、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科学规划,转型增效。要以市场为导向,围绕改革创新、提质增效做文章。一是扩大经济林基地规模。重点发展滩区5号路两侧薄皮核桃和软籽石榴基地,培育吉祥大道两侧优质梨基地,形成万亩经济林产业带;加快推进核桃深加工,积极开展核桃商标注册和产品质量认证,着力打造沿黄经济林特色优势。二是培育绿化苗木基地。结合陈家沟文化旅游区建设,大力推进南水北调干渠、子夏大街南延两侧绿化苗木种植,打造“清水走廊”、“绿色走廊”、“生态走廊”、“休闲走廊”和“健身走廊”。三是巩固速生丰产林基地建设成果。以实施国家储备林示范基地项目为契机,重点发展温县国有实验林场乡土树种基地,完成滩区3号路、4号路和各乡镇防汛路两侧速生丰产林更新改造,构建黄河滩区绿色生态屏障。四是强力推进项目建设。县发改、财政、国土、水利、供电等部门及各乡镇要将造林绿化与项目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验收,确保造林成效。
(三)创新提质,确保实效。大力推进集体林地流转,培育大户造林,规模经营。一是严格落实林权。在滩区要通过市场化运作,将林地向造林大户、林业合作社、家庭林场集中,发展规模化种植;在路林植树中,要提前做好群众工作,划定专门造林区域,对造林用地实行“返租承包”,将林地、林权落实到人,并及时颁发林权证,确保植树造林效果。二是开展林业科技创新。要发挥典型带动作用,在每个乡镇培育1—2个造林大户(合作社)典型,1—2个经济林或绿化苗木基地;积极做好中幼林的补植、间伐等抚育工作;大力培育新树种,推广造林新技术。三是加强林地保护。要严守林地“红线”,健全完善生态效益补偿机制,严格林地有偿使用制度,加大对毁坏、非法占用林地行为的打击力度。
(四)落实政策,严格奖惩。要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原则,建立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的投融资体制。县、乡两级财政要按照一般性支出的1%比例解决造林绿化资金,落实好奖励扶持政策。要继续实行以奖代补政策,加大对植树造林先进乡镇和“美丽乡村”的资金奖励力度,调动各乡镇、村植树造林的积极性、主动性。同时,县创建指挥部办公室要建立完善植树造林督导、考核体系和奖惩机制,严格对照目标任务进行督导、检查和考核,根据《2016年造林绿化工作考核奖惩办法》的要求严格兑现奖惩。
附件:1.2016年全县造林绿化任务分解表
2.2016年造林绿化工作考核奖惩办法
附件2
2016年造林绿化工作考核奖惩办法
为圆满完成今年植树造林任务,推动国家森林城市创建进程,提升我县林业生态建设水平,现结合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范围
2016年各乡镇、各有关单位植树造林任务完成情况。
二、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考核工作按百分制政策进行:
(一)完成造林绿化任务(50分)
1.完成春季植树造林任务(10分);
2.林木保存率在85%以上(40分)。
(二)林权落实(20分)
1.林地流转面积占造林总面积70%以上(10分);
2.林权落实率95%以上(10分)。
(三)栽植质量(15分)
1.路面平整、树沟整齐(2分);
2.树坑不低于40×40×40厘米标准(2分);
3.栽植质量达到“三埋两踩一提苗”技术要求(2分);
4.栽植后及时浇大水、封大堆、树干涂白1米高(4分);
5.苗木规格:杨树苗高3.5米以上,健壮无病虫害,其它树种采用一级壮苗(5分)。
(四)林木管护(5分)
1.健全林木管护制度,有明显的护林标志(3分);
2.乡村、单位建立有护林专职队伍(2分)。
(五)完成美丽乡村创建任务(10分)
三、考核和奖惩
(一)考核验收
由县创建指挥部办公室牵头,县组织、纪检、监察、林业、财政、审计等部门组成联合验收组,分两次进行检查验收。
1.5月份,考核2016年度造林面积、苗木成活率和林权落实率,检查各乡镇任务初步完成情况。
2.11月份,验收2016年林木保存率、保存面积和林权落实率,检查各乡镇及相关单位的最终任务完成情况。
(二)奖惩
1.补助及奖励标准。(1)苗木补助。凡自购苗木(经济林除外)成片造林面积超过1亩的,每亩一次性补助200元。(2)占地补助。高速路、省道、县道两侧按规划造林,每亩补助800元,连补5年(不再给予苗木补助);新植围村林每亩补助500元,连补3年(不再给予苗木补助)。(3)重点工程实行特殊补助。南水北调干渠两侧每亩补助800元,连补4年;十万亩方农田林网按株进行补助。凡苗木存活率低于85%的,一律不予补助。
2.奖励标准。继续实行以奖代补政策,对完成当年植树造林任务前三名的乡镇,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和1万元的资金奖励;对成功创建“省级造林绿化模范乡镇”、“省级园林式单位”的,分别给予3万元的资金奖励;对当年“美丽乡村”创建达标的行政村,分别给予3000—5000元的资金奖励。
(三)处罚办法
经检查验收,对保存率低于85%的乡镇,按缺株数量每株予以3元的处罚;对没有完成造林任务,新植幼树保存率低于85%或出现大面积死亡,在全县造成不良影响的,除取消其当年所有造林财政补贴外,严格追究乡镇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