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县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温县党政门户网站www.wenxian.gov.cn 发布日期:2023-05-29 11:33 责任编辑:温县党政门户网站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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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关背景

根据中办、国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文件精神,省委、省政府决定自2017年1月起社保费由地税机构统一征收。其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收是全省社保费征缴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涉及全县17余万参保对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收是一项民生工程,需要各乡镇和街道办事处、人社、财政、银行等部门通力协作,仅凭税务部门一个单位的力量,无法完成征收目标工作。为确保征缴工作顺利开展,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成立2023年温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副县长闫全心同志担任组长,税务局、财政局、人社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及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税务局,张红卫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之间的统筹协调。

二、主要内容

按照全市城乡居民“两险”征收的指导意见,我县建立了“政府主导、部门协作、乡镇组织、村级落实”的城乡居民养老征缴工作机制,并制定《温县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方案》(温政办〔2023〕12号),以节约行政成本、优化职能配置、明确各部门职责。《方案》由六个部分组成,工作目标、缴费要求、缴费方式、征缴流程、组织领导和部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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